玉浮梁

间歇性上头,持续性摆烂

玫瑰海浪与生命草案

#本杰明•巴顿奇事pa(就是逆生长返老还童),灵感来源是光光的一头白发和老干部的生活作风(?)


#1w1






陆光第一次遇见程小时的时候,程小时十岁。


当时陆光正骑着他的自行车,在他们的车道上来来回回。他的妈妈不允许他独自骑去其他地方,每隔几分钟就会瞥一眼厨房窗外,看他的情况,但陆光的视线不停掠过隔壁那座房子。


人们进进出出,搬着盒子和家具,慢慢把停在外面搬运车里的家具挪空。陆光对他新搬来的邻居感到十分激动,主要因为他的旧邻居——那个抢走他的故事书并且奚落他的讨厌鬼——已经搬到另一个城市去了。然后陆光看到那个在另一条车道玩耍的男孩,他在踢球,让它先滚得远一些,再追上它,把它踢到另一个方向。


陆光依旧记得程小时看起来有多么活力四射,记得他脸上那个快乐而灿烂的笑容和垂落到眼里的柔软深发。有的时候,陆光会觉得程小时看上去还是他曾经十岁的模样,永远是他十岁的模样。


那天陆光坐在自行车上看程小时玩球,彻底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直到程小时没来得及跑到球边,它滚远了。它滚向陆光,然后程小时第一次看见了他。


程小时有些不好意思得对陆光挥挥手,然后朝他跑过来,满头是汗,脸颊泛起红晕。


“抱歉,老人家。”他咧嘴,还有一颗门牙没有长,“您住在这里吗?”


如果他有一张年轻的脸,陆光想,那他此时的表情一定又意外又尴尬,但现实是他的脸庞皱巴巴的,皱纹从眼角一直挂到颧骨,像海浪一般层层抖动。


“呃,其实,”陆光思考了许久,斟酌语言来表述他目前面临的复杂情况。


他患有逆生长综合症——或者叫本杰明综合症,如果用第一个患此病的病人名称来命名的话。刚出生的时候,他就拥有一副老年人的面容,牙齿脱落,患有关节炎及所有常见的慢性病,还垫了一块臭烘烘的尿不湿。医生断言他活不过五年,但他的妈妈还是把他抱了回去,幸运的是,他活了下去并且在五岁那年扔掉了拐杖。


“严格来说,我现在十岁。”陆光叹了口气。


程小时上上下下打量陆光,他的眼神亮晶晶的,并没有让陆光感到不适。“你好,”他伸出自己的手,“我叫程小时。”


“我叫陆光。”陆光握住他的手,希望对方不会被自己枯皱如树皮的手硌到。年轻的皮肤如丝绸般光滑,指尖有脉搏在跳,陆光能感受到下面蓬勃炙热的血液。


“那是你的自行车吗?”程小时兴奋地问道,瞪圆眼睛看向它,“我能骑一骑吗?”


陆光匆匆看了一眼自行车,目光又回到程小时身上。“不能骑远,”他严肃得说,“我妈妈会生气。”


程小时点点头,扶着陆光从车上下来,从他手里接过自行车,然后熟练得坐了上去。他的手攥着车架,脚点地然后慢慢移动起来,像一阵平地而起,热烈畅快的风。他回过头看陆光,一个大大的笑容挂在他的脸上。


“别跑远,我追不上你。”陆光对他大声说,但他不确定程小时能不能听见。


那个时候,陆光和程小时的生命第一次产生交错,但他们当时谁都没有想到,这种交错将一直持续到他们生命的尽头。






拖着一副老年人的身躯入睡并不是那么容易。陆光花了将近一小时适应躺到床上后身体各处传来的异样感,他几乎要睡着了。这时他放在床头柜的手机震动起来。


他没了睡意,呻吟着把手探向声源。


“干嘛?”他朝电话里问道。


“陆光?我吵醒你了吗?”程小时的声音很轻。陆光揉了揉双眼,眨着眼睛躺回床上。程小时,他猜到了。只有程小时会在半夜给他打电话,打断他的睡眠。


“没关系,我也没彻底睡着。”


“老年人得早睡。”程小时开他玩笑。


“你半夜打来电话就说这个?睡不着?”


“我有点不太舒服。”程小时说,事实上,过去一刻钟他快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了。


“老爸老妈不在家,我想着你那里可能会有药。”


陆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因为很显然,程小时对于弄醒他没有丝毫良心不安。他吃力得从床上坐起来,双腿探出床外低垂着,打开了床头灯,认命得从床上下来拿他的眼镜,然后套上衣服,在药箱里翻找起来。确实如程小时所说,陆光身体不好,所以身边常备着药。


“我马上就到,给我开门。”


程小时在和他卧室相连的那个小浴室里,摊在马桶前。他面色苍白,满头大汗,疲惫不堪得对陆光眨着眼。在陆光对他说些什么之前,他冷不丁地剧烈一颤,往前跌了跌,大声干呕着。


“你吃什么了。”陆光低声说着,把一瓶药放在洗手台上。他拿过一块毛巾,拧开冷水。


“看起来比较糟糕而已。”程小时告诉他,“只是胃有点不舒服。”


“没错。”陆光不以为然地答道。他拧干毛巾弯下膝盖,捏住程小时的下巴,用冰凉的毛巾擦抹他的脸,“你应该去医院。”


“陆光,”程小时说着,拦住陆光移动的手,“我没事,只是需要吃点药然后睡觉。”


“行。我今晚得留下来。”


陆光直起身子,慢慢得帮助程小时也站起来。他摇出几粒药丸,仔细得观察程小时,直到他把药丸咽下去,才扶着他回到卧室。陆光坐在床边,程小时钻进被窝里看着他。


“陆光,虽然我知道你跟我差不多大,但你看上去真的就像我的爷爷一样。”程小时眨巴着眼睛。


若不是程小时在生病,陆光会考虑用物理方式让他闭嘴。


“你给我读个故事吧,光光。”


陆光看着床上对他撒娇的少年,有些无奈,这人可能忘记了陆光和他差不多同岁这一事实。但他看着程小时诚挚又期盼的眼睛,还是不忍心拒绝。


陆光架起眼镜,他需要一副老花镜才能看清书上的字。聆听着程小时睡梦中平稳的呼吸声,他合上书本收起眼镜。


陆光觉得,程小时生病的时候他就真成了一个老人,确保他好好吃饭,好好喝水,遵照医嘱好好吃药。当一个人不太舒服时,另一个人总有些权利对他指手画脚。


十一岁的时候,程小时滑旱冰摔了一跤,胳膊骨折。他疼得眼泪直掉,跑到隔壁找陆光,下一次他回家时发现哪儿都找不到自己的溜冰鞋。直到程小时保证他再也不会因此受伤,陆光才把鞋还给他。


十五岁的时候,程小时第一次和别人打架,因为街尾的刘旻说陆光是怪物。程小时的小腿上被踢出一块淤青,按在上面刺骨得疼。陆光帮他包扎好,勒令他以后不许打架。


“可刘旻说你坏话。”


“那也不许。”


陆光俯下身,手贴到程小时的脸颊和额头上,确保他没有发烧。走之前,他看了看自己下意识掖好的被角,在程小时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




三个月之后,程小时十八岁。听见前门开锁的咔哒声时,陆光正坐在沙发上看书,他皱着眉瞥了眼手表。他知道那是程小时,因为程小时是唯一一个除家里人外有他家钥匙的人。但现在才九点,七点半的时候,程小时刚刚启程去参加生日派对。


茶几上摆着可乐和薯片,这是他们的老传统。每次程小时来陆光家里,他们都会窝在沙发上一起打游戏,或者播上一部他们烂熟于心的蹩脚电影。


“陆光?”程小时唤道。


“沙发。”陆光答道,小心地给他的书页做上标记,把它放到一旁。


“嘿。”程小时从沙发后面翻越过来,他的膝盖有一瞬间险些击中陆光的脸,然后扑通一声坐到旁边,“派对太无聊,所以我溜出来了。”


“为什么无聊?”陆光有些不解。


程小时没回答,伸手去够茶几上的薯片。


“陆光,咱们出去玩吧。”程小时说着,就要拉陆光起来。


“去哪儿?”


“去一个地方。”程小时粲然一笑,笑得令陆光有些目眩神迷,“去我一直想去的地方。”


一个超大型尖叫,肾上腺素与垃圾食品制造工厂,儿童与青少年的天堂,家长与老年人噩梦——游乐园。


“程小时,你是不是忘了,我现在是一个老,年,人。”陆光有些咬牙切齿得说。


程小时挠挠脑袋,由于和陆光的交流几乎完全没有障碍,他有的时候的确会忘记陆光看上去就像一个老头。


“没事,我们还有那个——”程小时指了指摩天轮。


在摩天轮即将到达最顶点的时候,程小时趴在玻璃上往外看,光照亮他的半张侧脸,明亮的那面沿着他深邃的鼻眼延伸出去,变成一副跃动的画。陆光的视线被打开了,向更远,更明亮的地方延伸开去,他感到自己的心正在剧烈得战栗,血液在皮肤下潮水一般翻涌。


“陆光,你有什么愿望吗?”程小时问他。


“问这个干什么?”


“据说在摩天轮升至最高处的时候许愿,就可以实现。”


“这都是哄小孩的。”


“你不许我许。”程小时扭头。






“我想看一看海。”


在摩天轮升至最高点时,陆光轻声说。





十八岁那年,程小时离开家乡外出求学。二十岁那年,陆光也离开了家乡,他的生命轨迹和其他人太过不同,注定不能长久留在一个地方。


这一生程小时顺流而上而陆光逆流而下,两条河时而伴行时而散开,没有人刻意挽留,只等着合适的时宜再度重逢。


那一段四处漂流的时间并不糟糕,陆光看过圣彼得堡的雪,伊比利亚半岛升起的太阳,在阿姆斯特丹的向日葵花海中醒来,又在斯堪的纳维亚极光亮起的夜空下睡去。少了牵挂的生活如泉水般冰冷清冽,他能看到事物本来的模样,浮光掠影,斑驳陆离。他无法驻足于一个城市,莫名的力量驱赶他碌碌然奔赴一个又一个崭新的城市,甚至辗转于未知的国度。他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成熟,更深邃,更疲惫,他的身体却一天比一天更年轻,更鲁莽,更青涩。


对他而言,生命仿佛逆水行舟,不退则已在激流猛进。


他来到英国的时候,护照在进入海关时被扣了下来。


那时陆光满头白发,他三十岁不到,但看上去像四十岁。那一刻他猛然惊觉,自己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太远。




之后,他决定在伦敦定居下来。


陆光选择做一名作家和翻译,这样他就可以避免与人发生太多交往,正好,他也不缺可以写下来的故事。闲暇时他常到泰晤士河边散步,一路走过公交车站,打烊的商店,和依然灯火通明的城市。


清晨,当他站在威斯敏斯特桥上,想起那首著名诗歌的时候,快门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


“抱歉,我只是觉得景色实在太美了——”背后传来脚步声,陆光转头,是一张熟悉的东方面孔。


“程小时,你?”他话没说完,便被程小时打断。


“陆光,笑一个。”


陆光愣怔的表情和大本钟一起,留在了程小时的相机里。


陆光看见程小时咧出一个巨大,闪亮的笑容。


“伦敦人没事不会像观光客一样在大本钟前傻呼呼地拍照。”他低声埋怨,程小时的笑容只是扩散得更大,更热烈。


“没办法,我是摄影师嘛。”他耸耸肩。


“这很愚蠢。”陆光指称。


“这很有趣。”程小时反驳。


他们好像分别了十年,又好像一刻也未曾分离。


“本地人,带我在伦敦转转呗。”程小时扒了扒自己的黑发,额头的汗珠在日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


“去哪儿?”


“继续我们未完成的旅行,”程小时笑着说,“去冬日奇幻地。”


被拉着踏入会场的时候,陆光还有些没反应过来,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程小时立刻找到最近的票亭兑换了十枚代币,再拖着陆光直奔云霄飞车的所在地。


“我不——”陆光尝试组织礼貌的婉拒方式但是失败了,被拉着排到了队伍的末尾。一长串没有换气停顿的尖叫随着列车高速行驶从他们头顶上空刮过,再逐渐远离转小,他们头顶的轨道因为车子经过而不停摇晃着。


“你都这么大了,还玩这个。”陆光看着程小时脸上兴奋的神色,心里暗暗道了一句幼稚。


“你难道不想试一试吗?”程小时反问他。


从前他想做过山车的时候,他老得不适合。现在他可以做过山车的时候,他依然老得不适合。他似乎真的从来没有尝试过。


“你害怕吗?”程小时问,态度认真,但陆光从他的眼神中读到了恳求。


“没试过。也许。”他深吸一口气。


“别担心。”程小时拍了拍陆光的肩膀,“放声叫出来会好很多。如果这样还不够,你可以抓住我的手。”


陆光斜了他一眼。认真的吗?他看起来胆子那么小吗?


“我不会抓你手的。”


程小时只是继续保持他迷人又欠揍的微笑。


事实证明,话不能说得太绝对。列车一开始减速陆光就把手收回扶杆上。他装作若无其事地四处张望等待列车靠站,满面通红,奋力逃避程小时脸上逐渐放肆的笑容。


云霄飞车之后,他又被程小时说服登上三百六十度海盗船。


“我是世界之王!”程小时在高空大喊。


而陆光已经失去了骂他白痴的力气。他万分庆幸自己依旧是空腹状态,否则大概已经得四处奔走寻找垃圾桶大吐一场。


“你饿了吗?”在确定脸色苍白的陆光没事以后,程小时问他。


陆光无法表示自己因为前几项过于刺激的游乐器材而暂时性丧失胃口,只能安静地摇了摇头。


即便如此,程小时依然坚持为他们在人满为患的烤肉吧里找了两个位置。他点了一份肉酱马铃薯给陆光,自己则嚼着德式香肠配生啤酒。


他观察了安静进食的陆光一会儿,有些不好意思得开口道“对不起,我是不是不该拉你陪我玩这些的。”


顿了一会儿,他又说,“我只是想让你试一试这样的感觉。”


上一次程小时带陆光去游乐园的时候,他们都还是二十岁不到的小伙子,那时候陆光的眼里闪过的期待和遗憾,程小时看见了。


“没关系。”陆光轻轻摇了摇头。


如果程小时想玩,他可以陪他一起。




当他们走出游乐园时,身后尖叫欢笑声仍不绝于耳。冷风吹散了程小时脸上因为大笑而产生的燥热,经过场地之外的热食小屋时,他为两人各买了一杯热可可暖手。


相较于白天的喧闹,晚上的乐园沉静安详,别有一番迷人气息。他们安静得啜饮着热饮,希望赶在巧克力被风吹凉之前喝完,一般享受着彼此的陪伴。


陆光喝完最后一口热可可,握着空纸杯,等待下一个垃圾桶出现时再做处理。他们没有交谈,气氛静谧却并不尴尬。


“我一直很想在游乐园里好好玩一次,”程小时抿了一口热可可,“可我的朋友都在嘲笑我一番之后狠狠拒绝了。”


“他们未老先衰,还笑别人。”


幼稚。陆光看着自己面前这个快三十岁的男人,心里嘟哝,但嘴角还是悄悄牵起一抹极微小的弧度。


“你现在住在伦敦?”路过垃圾桶时程小时顺手带走了陆光的纸杯,一起扔进铁桶又回到同伴身边。


陆光点头。


“我现在在做摄影师,给地理杂志写专栏。”程小时继续说。“可以带我在伦敦转转吗?”


“好。”陆光轻声说,他的目光顺着河岸延伸,眼看伦敦闹区的夜景倒映在墨黑的河水上,无声无息地闪烁着。




那一天之后,两个人交换了住址和电话号码,程小时因为工作的原因,最近也一直留在伦敦。他们时不时分享自己的行程,交换生活中的趣事,仿佛十年前一样。






“周末有安排吗?”陆光接起电话的时候,程小时说道。他用肩膀和耳朵夹起手机,腾出手来整理自己的手稿,手臂因为写了一整天已经有些酸麻。


“可能。”


“可能是有还是没有?”程小时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气急败坏。


“应该没有,你问这个干什么。”陆光把纸笔放在一旁,用他重获解放的手握住手机,它就不会再硌着他的下巴了。


“我们要去露营。我买好了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做好了所有的计划。你只需要带几件衣服,明天五点准备好出发就行了。”


 “我们?”


“对呀,我和你。我们。”


陆光仔细思考了一会儿,“下午五点?”他充满希望得问道,程小时是个不介意变态早起的人,但陆光希望能和他的床晚一些分离。


“不是哦,是早上。”


“好吧。”他同意了,反正他也没办法拒绝程小时。




他们开出城外,驶向不知道程小时发现的哪个露营地,陆光把头靠在车窗玻璃上,拿了程小时带的一件连帽衫当临时枕头。他听着程小时跑了调得哼着收音机广播里传来的歌,睡着了。


他感觉只过了几秒钟程小时就把他摇醒了,陆光揉了揉自己的脸,“现在还是晚上。”他嘟囔着眯着眼睛仰望清晨初升的太阳。


“好了,”程小时拍了拍手,绕到车后,“我们来拿背包吧。”


陆光跟着程小时走到后备箱,接过了他递来的背包甩到肩上,包比想象中沉很多,他差一点没有站稳。


“太沉了吗?”程小时问他,“可以再塞一点儿东西到我包里。”


“没事。”陆光摇头。虽然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是个四十岁的中年人,但应付这些还是绰绰有余。


程小时提出去远足时,陆光还以为他们会穿过一些小树林,也许爬座小山,几个小时后就能躺在草坪上晒太阳。但程小时实际计划他们一整天大部分时间都在步行中度过,幸好有按时休息,路也不是太陡,所以陆光没有太吃不消,但是等他们到了目的地,他依旧累得半死。他大汗淋漓,肌肉酸痛,脸颊上的皮肤微微刺痛,可能是晒伤了。把背包放下来的那一刻他几乎置身天堂,肩膀疼得发抖。


“就是这儿了,”程小时宣布道,回头去看陆光,“你觉得怎么样?”


“挺漂亮的。”


的确很漂亮。他们面前有一湾小小的,深蓝色的湖,四周环绕着高树和草丛。他们已经好几个小时没碰到其他任何人了,由此判断,今晚这里是完全属于他们的。



“想去游个泳吗?”程小时问道,不等回答就脱掉了他的衬衫。


陆光瞥了眼水面,摇头。


“来嘛,陆光!”程小时哄着他,弯下腰解开他厚厚的登山靴。


陆光没说话,看着程小时脱掉他其余的衣服。


程小时抬起一边的眉毛,冲湖面点了点头,便开始冲刺。他直接冲进了湖里,尖叫着却丝毫没有减速,然后深深扎入水中潜泳起来,他大笑着溅起水花,“快来!”


“好吧。”他喃喃自语道。


湖水冰凉,他的皮肤冻得麻木而发烫,陆光几乎打算转身回去了。程小时一定是疯了,他估计会把他们两人都弄感冒的。


 “下来会暖和的。”程小时对他伸出手,趁他不备一把把他拉了下来。


“程小时,你干什么?”陆光朝他泼水,程小时对他做了个鬼脸。他们在水里扭打了一会儿,谁都没能成功占到上风。


“我们应该回去暖和一下。”安静得踩了一会儿水之后,陆光说,之后他们便一起游回岸边。


“程小时,你带浴巾了吧。”陆光问他。


程小时露出一个迷茫的神色。


“程小时!”


二十分钟后,他们席地而坐,纸盘子放在大腿上,饮料放在一旁。火焰在他们面前跳动,烤干了衣物,而夕阳渐沉,给所有沐浴其中的事物都覆上一层金黄。


解决掉最后一口之后,程小时把盘子放到一侧,他向后躺去,身体在草地上舒展开来,双腿离篝火十分接近。


陆光低头看向他。程小时尽管还在微笑,看起来却有一些紧张。


“怎么了?”陆光抹了抹嘴,以为是食物沾到了什么地方,但程小时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我对你撒谎了。”程小时说。


“什么?”


“我邀请你到这里来不是因为我想去露营。实际上我是想告诉你一些事情,我想要一个合适的氛围。”


“氛围。”陆光重复。


程小时点点头,重新坐起来,一只手挠着他乱糟糟的头发。“小的时候我就经常去露营。那个时候我就想,要是你也能一起来就好了。”


“我想和你呆在一起。”程小时说。虽然那个时候陆光看上去有他爷爷那么大,程小时还是觉得陆光是全世界最理解他的人。这世上多的是八面玲珑的滑头,或是交浅言深的蠢货,能跟对的人说对的话实在是一件幸事。程小时的性子看上去大大咧咧实则水火不侵,寻常人说道几句,触浅无效触底则深,只有陆光的心思恰恰好,能把真意放到程小时心底里去,丝毫不走样。


“那个时候我七十岁。”陆光轻声说。


“可我看到的是一个少年的灵魂。”


“陆光,我们在一起吧。”程小时转过头。天已经黑了,但距离天亮,似乎还远得很。


“好。”


陆光回答他。


他们都很清楚,所有这一切都有一天会化为往事,他们的容颜也会定格在老照片里。但是现在,这些瞬间还未过去,它们正在发生,就在当下。这一瞬间,他们不是某场悲剧的主角。他们充满生命力,站起来欣赏星光璀璨的夜色,看着眼前令人惊叹的一切。听着音乐兜着风,和最爱的人在一起。


他知道他们还有很长很艰难的一条路要走。可是他们拥有掷地有声的爱,矢志不渝的忠诚,还有现在的每一瞬间,都在这片夜幕中,闪耀着钻石的光辉。




他们在一起了。


程小时乐呵地泡了一玻璃杯开水泡枸杞菊花,小心捧手里吹着。本来他想喝点酒庆祝庆祝的,但陆光一把抓住他说你也快三十了该养生了然后塞给他一把枸杞。白汽氤氲里不远处那人白色头发也朦朦胧胧,程小时瞧着瞧着就笑起来了,心里像个古代昏君似得感叹这美人是我的,结果一笑热水把嘴烫了个泡。


“你笑什么?”陆光合上手里的书,偏过头问他。


“没什么。我说陆光,你的头发为什么一直是这个颜色?”


“不知道。”他身体情况已经够复杂了,这点实在不算什么,“怎么了?”


“觉得挺潮的。”程小时说,“我也想去染一个。”


“不用染。”陆光看了他一眼,“再过十年你就有了。”




程小时的职业是摄影师,需要满世界到处跑,这次离开的时候说什么都要拉上陆光一起。陆光想着反正要写在哪儿都是写,就答应程小时和他一起离开。走之前程小时又拉着陆光,要他陪着最后在伦敦转一圈。


“这次去哪儿?”陆光问他。


“圣保罗教堂好了。”程小时回答。


陆光听了,心里大概也有些数。他们的情况特殊,也懒于寻找现代法律那一纸婚约的保护,但一些浪漫的心思,每一个人都有。


教堂。


像某个诗人说的那样,世界打开了另一扇门。那里的日子像牛奶,相爱的人都能白头偕老,恨与忧郁都能被包容,所有伤病都有解药,春天将一次又一次重返人间。


教堂就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那扇门,一个没有流言与揣测,偏见和狭隘的世界,就像他们通过玫瑰色玻璃天窗看到的那样。


于是以爱为名的作品里时常提到教堂,提到这里的信仰与誓约。你的杯从此不会空下,因为我将成为你的酒;以这枚戒指,我请求你从此属于我—


永远属于我。


“说好的在一起,你可不许反悔。”程小时伸手。


陆光很轻得笑了一下。


“不反悔。”


有光从玫瑰色的天窗上照下来。


这种窗之所以能比原来更美,是因为有光落在它的身上。光本来也是没有颜色的,直到被玫瑰拥抱,色彩才被折射出来,钻石一样闪耀。


某些时刻你遇见了什么。总会以某些形式留存在生命的夹缝里,美丽的片刻。


那一刻,虽然他们身处异国他乡,却好像突然拥有了家。




四十多岁的时候,程小时飞到故乡参加自己的同学聚会,饭桌上食物少油少盐菜多肉少汤温饭软,还专门留了一桌给来不了的。程小时拉着陆光给大家介绍说这是他老伴儿,结果得到他老同学的逗弄和打趣。


“老牛吃嫩草,可以啊,小时。”这个时候,陆光看上去三十岁不到。


“程小时,你小时候不是说自己喜欢年纪大的么。”乔苓狐疑得看他,又看了眼陆光。


“这不是小时候喜欢年纪大的,年纪大了喜欢年纪小的么。”程小时挠挠头,毕竟他喜欢的是陆光。


几十年没见的老同学在饭桌上聊天,聊着聊着不知为何聊到了没来的那一桌,程小时四年级时候的同桌拍着他的肩语重心长得告诫他吃饭少油盐,不然他们下地府蹦迪都不用分桌了。吓得程小时抱着陆光问他是不是老了,得到否定回答之后还抓起自己一缕头发在灯下细细数,三百一十二根黑,二十根白,数完天都亮了。



程小时迈入五十岁时,陆光身上发生的变化也越来越明显,他的个子一点点窜得更高,骨架舒展,肌肉结实的轮廓愈发明显。喉结凸起,五官立体分明,眉眼变得更加深邃。陆光的身高正式超过程小时的那一天,程小时提出要教他打篮球。


“打篮球?”陆光狐疑得看了一眼动一下骨头嘎吱响一下的程小时,心里想着这人身份证上一年一年增加的岁数怕不是心理年龄匀过去的。“你还是少动一点吧。”


“陆光,你不会是嫌弃我了吧。陆光光。”陆光见程小时一把年纪了还准备朝他撒娇,马上答应他学是可以,但是程小时只能动嘴不能动手。


后来陆光看着坐在旁边看他打篮球的程小时,不知为何想到了三十几年前的光景,那时候也是像现在一样一人在场上打一人在场下看,只是可惜他们这辈子没有机会一起畅快淋漓得打上一场。


“还有这个,”程小时指着两人家门口高大而结实的那棵树。小时候他们两家中间的树长得和这棵一模一样,程小时不知道爬上去多少次。陆光记得程小时会在盛夏时坐在树枝上,晃着腿,谁也看不见他,然后在晚上通过这棵树翻到陆光家里,和他聊一个晚上的天。程小时总是傻笑着把它叫做他们的树,在程小时离开之前,他还在平滑厚实的树皮上刻下了“L”和“C”。


幼稚,陆光评价。


这不是挺好,程小时说。我拥有年轻的外表,你有一颗年轻的心。你拥有年轻的外表,我有一颗年轻的心,咱们永远都是世界上最般配的人。


陆光在程小时的指导下爬上了他们家门口的那棵树,想象着程小时坐在他的身边,看明月东升,花树摇瑛。


六十岁那年,陆光的心已经衰老了,但他的外貌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青少年。他偶尔会感到腿疼,程小时过去查看,少年纤细的腿上只有一点肌肉的轮廓,他伸手捏了捏,又推了推老花镜。


“是生长痛。”


陆光看着他面前的程小时——他已年轻不再,白色的发丝间仍掺杂着几根黑发,黑色的有些混浊的眼睛,皱纹横生的脸庞,还有不再笔挺,强壮的胸膛。


他老了。一道惊雷朝陆光劈头盖脸而来,他突然感到头晕目眩,他的人生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和程小时交错了太远。


后来某天,程小时在公园里遛弯的时候不小心被树桩绊了一下,本来以为不是大事,过了一会儿就被救护车横着送进医院。


医院拎着张打黑条的病危知情找家属签字,看到等在门口的陆光,一时拿不定这是病人的孙子还是曾孙子。陆光说不用管了拿来就要签字,他一辈子大概没那么手抖过,一笔一画写字像是在晚来五十年的婚姻盛典上签字。


我们尽力了,医生说,剩下的时间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陆光寻思着要不掐着小医生的脖子来个医闹,说你治不好人全医院给他陪葬,转念一想活像一个小说读多了的中二病,抬起手还没人家大腿高。


“陆光,陪我去个地方吧。”程小时对他说。



那一天黄昏日落得很慢,薄雾挥散不去。陆光脱下皮靴,甩开袜子,挽起裤脚,当沙砾没过指缝时他发出一声缱绻而满足的叹息。是海,他从十岁开始就想一见的大海。


他回过头去看程小时,车停在路边,保养完善的车身被阳光照射成黑白电影的模样。程小时看着陆光,穿着宽大的夹克外套,裤腿松垮地卷在小腿肚以上,眼中的色彩因背光沉了下去。程小时双手插在衣服兜里,风吹得半长不长的白发四处乱飘。他抬手把头发别在耳后,脚步坚定地仿佛他永远会在那儿,永远不会离开。


程小时吃力得蹲下去,替陆光把裤脚卷好,又在他的小腿上拍了一下。夕阳,海滩,不绝的潮涨潮落,咸水扑上陆地又退去的摩擦,这对陆光年轻的躯体来说具有天然的吸引力,哪怕里边装的是一个年迈的灵魂。


陆光走向被海面切割成一半的夕阳,回头才发现程小时还在缓慢得脱自己的鞋袜,过了许久才踩着他的脚步跟在后面。


程小时拿出相机,留下陆光与海的剪影,程小时还没想到未来的某些日夜他是否会掏出这张照片来思念,直到它再也无法存在于脑海之外的地方。陆光只有一个背影,现在他能从其中读出无限放大的愉悦,还不是对生命与停留的眷恋和不舍。他想要扯着陆光的影子拥抱他,或者至少走到他的身边也行。两列相向而行的火车注定交错,他害怕即将到来的离别把陆光推到他目光够不到的地方。


他吸了吸鼻子,眉头耸起,“别跑远。我追不上你。”他大声说着,他知道陆光听见了。


陆光湿漉漉的手握上他的,潮气混着咸腥黏在他干燥而温暖的掌心,少年松开手,两只相贴的贝壳停在他的掌心,像是一只张开双翅的斑驳蝴蝶。


“一件礼物。”


他们拉着手,沿着陆光来时的路途返回海浪侵袭的边界,在发暗的沙地留下深浅不一的脚印。落日未下沉,泛红的橙色光条被抖动的水波震碎,宛如分裂一般柔和地扩散。海鸟贴着水面展翅,海洋生物的呼吸包裹在能否上升至水面之上的气泡中。他看着那张照片的时候,会想起他们的身边没有别人,只有漠视他们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他们不用思考自己的过去,不用思考自己的未来,不用思考倒错的命运。


程小时发现陆光的外套染上淡红的轮廓,揉了揉眼睛,没等到海水让他降温,热潮便攀上耳尖,火焰在眼中燃烧,分不清是太阳还是爱。


陆光双手插着口袋走在前面,程小时踩着不存在的足迹跟在后面。这条干燥与潮湿的边界看不到尽头,他们注定是要走个酣畅淋漓。贝壳在他口袋中晃荡,像他的灵魂一般,随时准备上行,又被宽松地笼在原地。前面是陆光在漫步的背影,能这样永远,永远平和地走下去也不错。


他想起他们一起露营的那个夜晚。记忆中漆黑的夜幕降临,暖黄的篝火下,他看着陆光被火光照映的脸。枯枝氤氲着温暖的光,他没有感觉,却被陆光被火光照着的脸庞唤醒了对温暖的记忆。这一切都不会重来。那是人类最好的年纪,只存在于当刻,转瞬即逝,过时不候。这之后便会衰老。会在时间中慢慢变得疲惫无力,肌肉松弛下垂,头发稀疏花白,眼睛混浊昏花,牙齿松动脱落。这一切都太快且微妙,让人甚至感受不到。


他摸出自己的相机,从他和陆光重逢那天起,每逢重要的日子,他总是会拍一张照片做纪念。这个古旧的相机里记录着他们如何在错误的引领下找到错误的爱情,一举越过漫长的相伴生活,义无反顾地直达爱情的核心。记录着他们最后像一对经历了生活磨练的老夫老妻,在激情中超越宁静的陷阱,超越了命运的无情嘲弄与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因为他们无论如何都在一起,生活了足够长时间,足以发现越接近死亡,爱就越浓郁,直到谁都再难开口说离开。


直到夜幕降临,月亮被熄灭。他又看见,又想起那些照片,他们的爱随着浪花来来回回,再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持续一生。等他们死去,这份徘徊的爱情才会失去在世上的立足之地。


海浪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一切都像一场半醒的美梦。他躺在地上,看着陆光的身影走过少年,走过童年,最后化为一个黑点,一步一步,终于走过他一生的风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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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所有脑洞在我这里都会变成1w-1w2


短篇码爽了,也码累了,长篇鸽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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