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浮梁

间歇性上头,持续性摆烂

杀死陆光Ⅱ

#接杀死陆光 (建议看一下,不然接不上。不想看可以听我三句话简介:陆光是死不了的吸血鬼。陆光把程小时也变成了死不了的吸血鬼。现在他们在荒岛求生。)


#沙雕风吸血鬼pa,1w+完结




“陆光,你说人站在高处的时候,为什么会感到恐惧?”程小时站在高高的山崖上,脚下波涛汹涌,海水哗啦作响。他不敢低头看,只能转头看向旁边的陆光。


“我不是人。”陆光回答道。


“我之前总觉得,是因为害怕意外发生,比如失足坠落什么的。”程小时说,“后来我才发现,哪怕我知道意外发生的概率很小,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恐惧。我会头晕,并非害怕摔下来,而是另一回事。是我身下那片空虚里发出的声音,它在引诱我,迷惑我;我恐惧的是自己往下跳的渴望。”


“有道理。”陆光说,“所以你想表达什么?”


“我想说我恐高。”程小时回答,“而且我还想往下跳。”


“为什么你想往下跳?”陆光有一些吃惊。


“你不是说我现在死不了吗?”程小时说,“我想验证一下。”


“哦。那你跳吧。”


“我不跳。”程小时说,“You jump, I jump.”


“我为什么要跳?”


“你不是说你也死不了吗?你要是想让我相信你的话,就跳一个我看看。”


“哦。”陆光说,“你不信算了。”


程小时看了一眼陆光,看了一眼脚下的波浪,然后飞快地移开了视线。


“那行。我换一种验证方式。”程小时说着,握住自己的一只手,只留下一个小孔对着空中的骄阳。


“你在干什么?”


“听说过光线的聚焦吗?”程小时回答,“我在等太阳把我点着。”


“你等吧。”陆光说,“我走了。”


离开之后,陆光绕着荒岛的外围走了一圈,回来之后发现,程小时依然站在山崖上,手对着太阳。


“烧起来了吗?”


“没有,热确实是挺热的。”程小时以手做扇扇了扇,“陆光,要不你帮帮我吧。”


“怎么帮?”


“我还是不敢往下跳,需要你帮我一把。”


“也不是不行。”陆光说着,伸出手轻轻一推。


“陆光,你大爷的——”


半个小时之后,程小时终于爬回了岸边。从那么高的地方摔到水里,和摔到水泥地上也差不了多少,所以他分辨不清自己是溺死还是摔死的。只不过做为一个游泳健将,要是溺死的他还真有些丢了面子。无论如何,他算是死了又活了。


“我说陆光,你就不能给我一点反应时间吗?”程小时喘了几口气,吐出来一口水。


“抱歉,下次注意。”


“没下次了。”程小时拍了拍自己的胸,又吐出一口水。“你那一下可真是把我吓得够呛。”


“你要是生气,可以也推我一下。”


“你说真的?”


“嗯。”


“陆光,你确定自己不会死吧?”


“嗯。”


陆光话音刚落,程小时便飞起一脚,把他踹进了海里。


“拜拜了您嘞——”


玩的就是心跳。


程小时往下一看,还知道压水花,哎呦不错哦。


相比起程小时,陆光对死亡的反应要平静得多。他上岸的时候倒不像死过一次,反而像简简单单地在海里游了个泳。


“现在我确定了,咱们两个确实都死不了。”程小时坐在沙滩上,看着远处海平面上的一轮落日,“我们得充分利用这一点。”


“怎么利用?”


“比如说划开动脉,用我们的血在沙滩上写一个大大的SOS。”


“有道理。可是这座岛上也有动物。”


用它们的血不就好了?


“要是把动物的血都用光了,我们喝什么?”程小时问。


“没事,饿不死。”


“可是饿肚子会很难受。”程小时说,无论对哪种生物而言,饥饿都是一种很痛苦的感受。


“你不把它们杀掉就可以了。”陆光说,“等它们恢复就行。循环利用。”


“这个度太难把握了。这些动物又不像我们,死了还能重开。”


“有道理。”陆光点点头,“不过你放血写SOS的意义是什么?”


“求救啊。”程小时有些愣怔,他觉得陆光的这个问题简直毫无道理。“国际通用求救信号。”


“为什么要求救?”


“不是吧陆光,难不成你打算在这破岛上呆一辈子?”


陆光没有说话。他的沉默已经替他做出了回答。为什么不可以呢?


不过其实也不一定是一辈子,根据大陆漂移学说,说不定哪一天这座岛屿就和某片大陆接上了。


“看来还得靠我自己啊。”程小时仰天长啸,陆光消极怠工,看来是指望不上了。


“你打算怎么办?”


“山人自有妙计。”程小时拍拍胸脯。他可是一个看过《鲁滨逊漂流记》的贝爷狂热粉丝。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他不怕死。


之后的一段时间,两个人过着互不打扰的日子。陆光过着白天晒太阳晚上睡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程小时则起早贪黑地不知在做些什么。日升月落十几遭,程小时可算是忙完了,他一完工,就迫不及待地要向陆光展示。


几根木头扎成的小木筏,交错处的绳结打得有模有样。程小时得意地向陆光展示他的劳动成果,一脸快夸我的得瑟表情,如果他有尾巴,此刻一定已经被摇到了天上。


“你这木头哪里找的?”陆光看着排列整齐的几根木头,难不成是用手掰的?


“捡的。”程小时拍拍胸脯,“看来我不光手艺好,运气也很不错嘛”


“这绳子呢?”


“是藤条。”


“这能行吗?”陆光不放心地用手扯了扯。


“这我就不知道了。”程小时回答道,“我也是第一次做这玩意儿。”


“也只能这样了。”陆光叹了口气。


“那好。程小时号,杨帆,启航——”程小时一边说一边拉着陆光猛得跳上了木筏,一个大浪打来,木筏被推到离岸边十米开外。


此时此刻,程小时多么想高歌一曲:


再见吧妈妈今晚我就要远航


别为我担心,我有快乐和智慧的桨——


桨、桨呢?


陆光的瞳孔剧烈收缩:“程小时,你没做桨?”


程小时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现在他们的确只能用快乐和智慧做的桨了。


“趁船还没走远,咱们快点用手划回去吧。”程小时话音未落,又一个大浪打来,一下将他们远远推了出去。


“没关系,我们的船是风动力的。”程小时强颜欢笑。“相信自然的力量。”


“你觉得几级的风能吹动我们两个人?”陆光无奈地说,“还是指望洋流吧,能把我们推回岸边也行。”


“看来我们只能随波逐流了。”程小时仰躺在

木筏上,“陆光,跟我说说话呗,没什么事干还怪无聊的。”


“你可以睡觉。”陆光指了指满天如豆的星光。


“无聊得睡不着。”


“数星星。”


“数完了,能见着的就九颗。我说陆光,你既然死不了,那岂不是已经活很久了?”


“是。”


“有多久?”


“我出生地比人类早。”


“确实是够久的。”程小时想了想,又开口问道,“这么多年,你有没有什么记忆犹新的事?给我讲讲呗。”


“记忆犹新?你造船不做桨。”


“说点我不知道的。你就没遇见过什么刻骨铭心的人……之类的?”


“没有。”陆光回答。他思考了一会儿又补充道:“可能有,只不过我忘了。”


“忘了,那哪能叫刻骨铭心。”


“再怎么刻骨铭心,只要时间足够长,最后都会忘的。”


“行,既然你忘了就算了。那你能告诉我吗,你为什么在那艘船上弹钢琴?”


“我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太长时间,所以只能四处旅行。”陆光回答,“在船上待一段时间,随便找一个地方靠岸,过一段时间再找下一艘船。”


“四处旅行,真好啊。”程小时举了举被枕麻了的胳膊,“我乘那艘船是为了寻找一个机会。新的国度,新的开始。”


“你也可以四处旅行。”


“或许吧。”程小时笑笑,“有点困,我先睡了。”


陆光点点头,随后也闭上眼睛。



在海上,时间的流逝逐渐变得难以辨认。最开始他们还会用日出和日落推断日期,但后来他们发现,时间在这里已经不再重要,反正目力所及永远是一片无尽的蔚蓝。


“就算吸血鬼不怕阳光,也不是这么个晒法吧。”程小时像一条晒干的咸鱼一样瘫在木筏上,“要不索性把我晒死,复活之后我又是一条好汉。”


鉴于他们既不会饿死也不会渴死,唯一的敌人就是恶劣的天气环境。


“如果现在来一场风暴呢?”


“久旱逢甘露啊!”


陆光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朵乌云:“你要的甘露。”


十分钟之后,程小时决定收回之前那句话。


一个小时后,程小时开始想念晒干他的太阳。


一天后,程小时觉得自己还不如晒死算了。


“程小时,我觉得船快要沉了。”陆光指了指脚下的木筏,其实他们已经和站在水里没多大区别。


“一个木筏,经历了风暴没完全散架,已经很给面子了。”程小时说,“现在怎么办?”


“顺水流漂。”


“我懂了,咱们沉到水里,活着的时候游一会儿,死了变成尸体漂一会儿?”


“不能游。方向不好辨认。”


“不会沉底?”


“不会。”


“行,就这么办。”程小时一边说着,一边解下木筏上木头交错处的藤蔓,把他和陆光的手臂绑在了一起。


“你干什么?”


“这不是怕水流把我们冲散嘛。我这才刚当上吸血鬼不熟悉业务,以后还得指着你过呢。”程小时似乎觉得绑起来还不够,又像一条八爪鱼一样缠住了陆光。


“陆光,咱们万一被鱼吃掉怎么办?复活之后不会还在鱼肚子里吧?”


“不会。”


“那我就放心了。”程小时说着,抱着陆光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


在海里行进的好处是不用担心风吹日晒,但坏处也很明显,就是一直窒息确实挺难受的。不过人的习惯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等程小时最终漂上岸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做到在水下憋气五分钟了。


“我花了那么多钱买了一张船票,船沉了不说,在荒岛待了那么久,海上海里漂了那么久,结果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出发地。”程小时一拍大腿,“我图什么呢我。”


“别抱怨了,快把这个解开。”陆光举了举被绑起来的手臂。”


“解开之后你打算去哪儿?”


“没想好。”


“既然没想好就跟我走吧。”程小时扬起一个笑容,“走咯。”


“你就不好奇我要去哪儿吗?”程小时有些好奇地问。他们都快到目的地了,陆光还是一点好奇的意思都没有。


“你说吧。”


“我要去探望一位故人。”程小时脚步一顿,停在一株歪歪扭扭的槐树前面。


许久不见,这树干竟也粗了不少。程小时在槐树下驻足,伸手抚摸上那猫尾巴似的一串白花,手没贴上,手背上突然一疼。


程小时眨眨眼,下一秒树上垂下一个黑乎乎的大东西来,蝙蝠似的倒挂着。


“你是谁?动我们两家的花树干什么?”


“我是这家的。”程小时指了指槐树东边的那户人家。


“你胡说!这家老早就没有人在了。”


“我那是出了一趟远门。你叫乔苓出来,她认识我。”


“你找谁?”树上的男孩一个翻身跳了下来。


“乔苓。”


“你找我奶奶干什么?”


“奶奶?”程小时微微睁大眼睛,“等等,小朋友,今年是哪一年?”


得到答案的程小时惊讶地转头看向陆光:“不是吧?我们在海上漂了六十几年?”


怪不得他故地重游的时候觉得一切都陌生了起来。


“有可能。”陆光回答,“我对时间没有什么概念。”


“那……那你奶奶呢?可以让我见见她吗?我是她的朋友。”程小时对男孩说。


“那你可能见不到了。”


“什么意思?”


男孩没有说话,摆摆手示意两个人跟他走。


墓地不大,却也七拐八拐地走了许久。男孩突然停下脚步:“这里。”


一方小小的青石墓碑,碑前有些没烧干净的碎纸钱,落在草丛中像大大小小的灰蛾翅膀。程小时根据年份算了算,八九十岁,是寿终正寝的年纪。


“你奶奶这辈子,过得还好吗?”


“你不是她朋友吗?”男孩有些奇怪地看着程小时。程小时轻轻地拍了拍男孩的头。


“看来应该过得不错。”


“别拍我的脑袋,会长不高的——”


离开之前程小时最后又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土塬上,隐隐约约有一柱柱炊烟升起,飘向耀眼的蓝天去。


“六十几年啊,我居然一点感觉也没有。”程小时长叹一口气。


“因为你知道自己不会死。”陆光说。


“那我在这世界上应该算孤家寡人了。”程小时一把揽上陆光的肩,“陆光啊,我只有你了啊陆光——”


“你的父母呢?”


“他们在我五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一直在找,但一直找不到。”程小时苦涩地笑笑,“而且六十几年过去了,他们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陆光垂下眼睑,没有说话。


“陆光,你当初说要带我熟悉业务的,不许说话不算话啊。”


“我没说过。”


“你记错了。”程小时往四周环顾了一圈,“我们现在要去哪儿?”


“我家。”






“陆光,你住几楼?”


程小时跟着陆光走进一栋平平无奇的公寓。他本以为陆光活这么久想必富可敌国,却没想到也只是住在一栋普通的公寓里。


“难说。”


“难说?”一个念头在程小时脑海里浮现,“这栋楼不会都是你的吧?”


陆光点点头。


“这样啊。”程小时努力压制自己抽搐的嘴角,“我还以为你会像电影里那样,住在某个庄园或者城堡里。”


“你着陆错地方了。”陆光说,“庄园在美洲,城堡在欧洲。”


“陆光,你可以把你的致富秘诀告诉我吗?”程小时一本正经地问道,“毕竟咱们已经算一家人了。”


陆光随手指了指走廊里的摆件。


元青花,宋白瓷,唐三彩。他家里甚至还有原始人类用来打猎的骨制品,当然,那些物件的研究价值远大于商业价值。


“我懂了,收藏点现在的物件和艺术品,以后就能当古董。”程小时点点头,“陆老师,做吸血鬼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吗?”


“别这么叫我。”陆光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低调就行。”


“然后呢?没别的了?比如说吸血之类的?”


“血制品都可以。”


“那如果把鸭血凝成固体,做成汤,再加点粉丝呢?”


“也可以。但粉丝吃起来没有味道。”


那还有点亏,程小时想,还是算了。


“坊间传言,一直喝动物血会削弱吸血鬼的力量,这是真的吗?”


“不清楚。样本容量不足。”陆光摇摇头,“不过现在你可以给我做对照组。”


“还是算了。”


“就这些。”陆光说,“更多的你可以自己去试,反正你有的是机会。”


于是程小时启程了。


一开始,他北上去了圣彼得堡,想去这座被神奇色彩笼罩的旧城市笼罩一番,他走过尼古拉耶夫桥,耳膜鼓动,历史的第一声枪响从桥的这头开启。接着他走过冬宫,人们都说它太庞大了,或许三天三夜都走不完,但没关系,他有的是时间。


等他熟悉的年轻人逐渐老去之后,程小时又离开圣彼得堡,去了法国。他的法语已经可以和当地人一样游历,在那里,一位女人爱上过他,白天时,他们在卢浮宫约会,到了夜晚便冒险般爬上酒吧屋檐,宁愿被冷风吹得瑟瑟发抖,也不要做第一个跳下屋檐的胆小鬼。


“真奇怪。”她说,“你的外表看上去很年轻,灵魂却很衰老。”


“其实我是一只吸血鬼,不老不死的那种。”程小时说。


“你真可爱。”她说,“你有一颗永恒少年的心。”


“嘿,你知道吗?我18岁的时候,敢在夜晚偷来一艘船,在塞纳河上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一早,我们被救援队发现送回了家。”


她后来真的偷了一艘船,他们整夜漂在塞纳河面上,喝着红酒,聊彻夜的天。


“虽然你可能不信。”程小时说,“但我曾经在海上漂了六十多年。”


“六十多年还是六十多天啊?”


“六十多天。”程小时笑笑。


直到黎明时他们昏然睡去,恍惚以为船已经漂到英吉利海峡。天光大亮时,程小时发现他们仍在原地打转,她因为前一夜受寒又饮下大量红酒,早在凌晨时分就悄然去世了。


程小时送她去了医院,期间试图联系她的家人。在她的钱包里,他发现一张和身份证放在一起的纸条。在光里,她的字迹很潦草:埋葬我,亲吻我,记住我。


程小时收起那张纸,离开了巴黎。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去了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他参加过所有的盛典:夏日的,秋收的,冬日的。他在葡萄牙的酒馆整夜喝酒,去西班牙观看整整半个月的斗牛比赛,当傍晚来临,他徒步去海边。那里的码头早已废弃,海风如同归家的人走入夜幕的码头。


当葡萄酒,斗牛与南欧姑娘彻底失去吸引力之后,他再度离开了。


这一次,他想回家。


再次见面时,陆光依旧是他熟悉的模样。过去多少年,他已经不记得,二百多,或许三百多,也无足轻重。人世轮转比沧海桑田快得多,只有陆光和他永恒不变。


“陆光,我一直没问过,你这头发,天生就是这个颜色吗?”


“不是,染的。”


“干嘛染成这个颜色?这不符合你的性格啊,怪新潮的。”


“人类活了很长时间之后,头发不都是这个颜色吗?”


“你就是有这个头发,看上去也不像老年人啊。”程小时说,“人老了又不是单单头发变白。牙齿脱落啊,脸上的皱纹啊,声音啊之类的。”


“那些我做不到。”


“确实。”程小时说,“咱们两个可真算得上两个老不死了。”


进完食之后,程小时和陆光一起到河边散步。在一处台阶广场前,他们停了下来,观看夜晚的街头表演。先是一个杂技,随后上来一个唱歌的,一开始,人群中有笑话的声音,但当音乐响起,人们逐渐安静了。


“唱得真好。”程小时说,“陆光,你说是不是人有足够的时间,他想要的一切就都能拥有?”


“有可能 。”


“曾经想要的一切,现在我都有了。但现在,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


陆光不知该做出什么反应。程小时自己都不清楚的事,他又怎么会知道?


“钱,我现在有了。名,我没兴趣。更何况,我要是真出名了,估计也离被抓进实验室不远了。爱情,唉,说实话,过去这么多年里,我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人,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


“生殖隔离,可能。”


“你说什么?”


“人类的爱一部分源自对生存繁衍的渴望。”


“打住打住。你这么说可有点以偏概全了。”


陆光当然知道,只是只有这一部分是容易理解的。剩下的那一部分,人类研究了几千年,依然一头雾水。


“陆光,你想要的是什么?”


“没有。”


“没有?人活在世上总得有些追求吧,要不然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就是活着本身。”陆光说,“而且,严格说来,我不是人,你也不是。”


程小时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在这个世界上竟是如此孤独。人类的生命短暂,所以他们想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出精彩,所以他们有了爱,恨,和意义。而陆光生来就没有死亡的概念,从来不需要追求生命的意义。只有他不一样,他拥有吸血鬼永恒的生命,和人类那颗纠结痛苦的心。


“陆光,你说一个吸血鬼要是拥有人类一般有限的生命,他活得会不会更快乐一些?”


“这问题没意义。”


一个圆要是有了四条直边,它不就成矩形了吗?


“你可以追求梦想。”陆光说,“你们人类不是总是这么说吗?”


“梦想。”程小时说,“我忘了。”


他又沉默了一会儿,对陆光说:“我们在一起吧。”


“什么叫“在一起”?”


“我没什么别的意思,生活在一起,相依为命。”


“好。”


陆光说。



后来,他们的关系更加紧密了。他们住在了一起,出于程小时的私心,他把这叫做“同居”。


某一天,那是一个周日,他们一起在书房里晒太阳。程小时凑到陆光面前,看他手里捧着的书。


“你在看什么?”


“尼采。”陆光回答。


假若在一个白天或者晚上,一个恶魔偷偷潜入你最孤独的独身一人的时刻,对你说:“你现在的正在过以及已经度过的人生,你将不得不重过一模一样的无数次;每一次都不会有新事物出现,而你的所有痛苦,所有幸福,每一个想法和每一次叹息,你人生中每一个不可言说般微小或伟大的经历都会回到你,且都以不变的前因后果的顺序出现——甚至连这只蜘蛛和这些树林之间的月光,此时此分此秒和我。存在这个永恒的沙漏被一次又一次的颠倒放置,而你置身于其中,如同一粒灰尘!”(*)


“有点可怕。”程小时耸了耸肩。


“永恒轮回。”陆光说,“最沉重的负担。”


“但如果只活一次,人永远就无法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程小时说,“没有来生做比较,没有后世来修正。永远无法知道哪种选择是更好的。”


他的生命太轻了,轻得马上就要飞到天上去。


“陆光,你说我真的死不掉吗?”程小时向后倒在了沙发上。


“嗯。”


“可我想死。”程小时仰起头,看向书房的天花板。“岂不是只能想想了。”


“我在一开始就和你说过,我死了,你就会死。”


“这是你逼我的,陆光!”程小时猛得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来决斗吧,陆光,我要杀了你!”


“哦。”陆光说着,合上了书。他在沙发上转了个身,闭上了眼睛。“你太吵了,我要睡觉。”




“陆光,吃我一招!”


程小时说着,亮出了自己手里的菜刀。


陆光一脸无奈地看着他:“你能换种方式吗?”


虽然他不会死,但痛感还是会有一点的。相比之下,他更喜欢溺水这种死法,因为他已经差不多可以习惯了。


“不行。我自己跳河自尽少说几百次,把你也扔河里几十次了。一!点!用!也!没!有!啊!”


“哦,那行。你来吧。”陆光一脸平静地对程小时说。


“我说陆光,虽然我知道你确实不在意,但你能不能稍微演一下?情感充沛一点,这样我不容易出戏。”


陆光给了他一个“你要求真多”的嫌弃表情。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你过来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啊!”程小时扶额,“我是让你表现地对死亡稍微有点恐惧,不是让你挑衅我。”


“哦。”陆光说,“那,你不要过来啊!”


程小时扔掉了手里的菜刀。他确实懂了,对陆光来说,“死”这件事几乎和睡觉一样家常便饭。他已经把他能想过的方法都试过了,最缺德的驴肉火烧配大蒜都使上了,虽然对陆光这种奇异的吸血鬼来说,大蒜除了没什么味道比较难吃之外,对他一点效果都没有。


而他对自己,显然更加具有创新意识,跳锯木机这种举动,要是哪个人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自我了断,不稀罕选择痛苦较轻的自杀方式,那程小时推荐一下可以这么做。


“陆光,所以说,您完全死不掉是吗?”


程小时绝望地控诉着。


“我和你说过,有一种方法可以。”


“什么方法?”


“程小时,你是白痴吗?”他为什么要把杀自己的方法告诉别人?


“陆光,难道你不好奇死亡的感受吗?”


“说实话,不。”


他对生和死一视同仁。说到底,他对这两者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


“既然你也不怕死,就把方法告诉我呗?”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因为我想死。”程小时一脸真诚地看着陆光,“所以我得杀了你。”


“我说了也没用,你做不到。”



之后,他们又平坦地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每隔几年就会换一个地方居住,除了偶尔死了活活了死之外,生活平平淡淡,没有波澜。


不久之前,程小时拿到了他第三十二个驾驶证。虽然他不买车,但却总是热衷于考驾照。在程小时生日的时候,他们两个一起用各种动物血的凝固物做了一个生日蛋糕,厨房整得乱七八糟的,最后的卖相也不忍直视,但程小时觉得他已经很久没有像那天一样快乐了。


祝自己八百三十二岁生日快乐,程小时想。


虽然他们没有蜡烛,但程小时还是象征性地吹了一下,装模作样地许了个愿。


神啊,这太累了。他现在过的每一天都只是无聊的重复,在他漫长而没有尽头的人生里,他已经不知道该为什么而活着。他已经拥有了人类梦寐以求的一切,可他现在却只想要解脱。


除了权力名望和财富之外,人最想追求的可能就是爱吧。爱,程小时想。


接下来的几天他都在思考。关于爱,他想了很多。他意识到,自己压根儿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他没和陆光讲,因为陆光十有八九会给他一个“这种问题对你来说太复杂了”这样的回复。


他极其罕见地去了书房,在一大堆书中翻了又翻,终于找到了一种对“爱”的表述,也即常识中的标准定义: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把他人的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的关心目标。他读着读着,总感觉这个定义有点妥协的味道,就像某个委员会煞费苦心制订出了一个提案,又做了不少幕后交易才让它获得多数票通过。不管那么多了。这个定义不行也得行。


接下来是最困难的部分:把这个定义套用到他自己身上。要说他把陆光看得比自己更重要,那实在吹得有点离谱了。但是,考虑到他敢把自己投进碎肉机,对陆光却也只是扔进河里,他对陆光确实比对自己好点。至于另一句话:好吧,程小时想,为什么不呢?相守几百年不是件小事,无论期间是好是坏还是糟糕透顶,它毕竟延续了如此漫长的时间,有它的分量,不是随便说句拜拜或者一转身,就能抛在脑后的。他回想了一下这么多年来自己耳闻目睹的几段包办婚姻:那些夫妇从一开始就互相看不顺眼,之后也没能培养起多少感情,尽管如此,相伴好歹胜过独自一人。


不,这真是个糟糕的例子。


他已经和陆光绑在一块儿了,就连死亡——好吧,他们死不了。倘若他想要活得更有盼头一点,这或许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方法——假如这问题还有任何解决的可能的话。


“我爱你。”程小时合上书,对陆光说。


陆光先是惊讶了一会儿,然后语气如常地回答道:“你说喜欢,我可能会信。”


“有什么区别吗?”


“喜欢是一种选择,爱是一种能力。”陆光回答,“我不认为吸血鬼拥有这种能力。”


“不是样本容量不足吗?你怎么知道。”程小时说。


陆光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生硬地岔开了话题。


“你为什么想死?”


为什么呢。程小时看向玻璃窗的外面,凌晨六点,初阳从阿尔卑斯山脉后徐徐升起,程小时没有说话,而是走到阳台上去吹风。他看过了太多次日出,已燃不起任何对新生的激情。


程小时转过头,对陆光招了招手。陆光走到阳台上,顺着他的视线,望向远处的铺满金色锡箔的山脉。他们沉默了很久。


“因为我活得不快乐。”程小时笑笑,“刚刚得知自己可以永生的时候,我特别高兴,觉得自己那么多抱负,都能一个接一个地实现。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等我得到想要的一切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该为什么活下去了。”程小时转过头看着陆光,“或许对你来说,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的本身。但我曾经是人,也会永远按人的想法活着。”


“能让人类痛苦的并不是沉重的负担,而是空虚和无意义。”


“我明白你的意思。”陆光转过身,和程小时面对面。远处的阳光照亮他脸颊上的绒毛。他困倦地揉了揉眼睛,像猫咪犯困,口齿不清地嘟囔着。“我回房间了。”


可能是他眼花了,程小时看着陆光离去的背影想。吸血鬼的体温比人类低得多,一般不会脸红。





这一次试什么方法呢?


又是一个崭新的早晨,程小时从床上爬起来。虽然他已经对自杀和杀死陆光这两件事不报什么希望,但这么多年习惯都差不多养成了,他还是下意识地想了想。


用刀?有点疼。溺死?也未免太没新意了一点。用毒?用哪个种类的好呢……


要不还是找陆光商量一下好了。


“陆光?”程小时扯着嗓子喊了一会儿,“陆光——”


没有人回答。


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慌突然攫住了他。一个不好的预感突然漫上他的心头,他突然感到头晕目眩,就像有一颗陨石狠狠砸中了他的头部。飓风席卷过他的全身,将他的骨骼,心脏全部揉碎。


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这就意味着——


程小时跌跌撞撞地冲进了隔壁的卧室,陆光静静地躺在床上,风吹过他的头发,层层翻涌。程小时走到床前,从上方端详他的轮廓。可惜的是那双眼睛不会再为他睁开了,那双蓝色的眼睛像一整面海,波光粼粼,摇摇晃晃。


程小时俯下身,轻轻地在唇角吻了吻。


真是独断专行,也不找他商量一下。程小时想着,躺倒在陆光旁边,闭上了双眼。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他想,活着的时候动不动就想死,快死的时候又本能地想活;得不到的时候拼命要去追求,得到了之后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等最终失去又追悔莫及。还有爱——


原来爱竟是失去。


或许这才是爱的本质——意识到会失去。在明白这一点的瞬间,爱突然变得如此之深。


只是他到这一刻依然想不明白,陆光明明对生死漠不关心,为什么会突然做出这样的选择。还有,那个能杀死他的方法到底是什么。







爱是一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把他人的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的关心目标。


如果他能快乐的话——




—————


(*) 引自尼采的《快乐的科学》



说起来实在不好意思,这个我说不会坑但一直拖到现在,其实是因为我忘记了自己写过这玩意——


昨天晚上做了个梦,今天突然就想起来了(?)


至于结局,与其说是喜头悲尾,喜剧的内核是悲剧,倒不如说这个故事从开头开始就无可避免地会走向这个结局。所以,我没骗人进来杀(觉得我骗人的就看标题)


至于为什么叫杀死陆光Ⅱ,是因为我想致敬(登月碰瓷)杀死比尔


明天(今天?看审核)会有一个乔乔生贺,周末写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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