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浮梁

间歇性上头,持续性摆烂

良夜

#现实向,我流破镜重圆,1w+


#大明湖畔长烟落日 的后续,两篇也可以单独看。




虽说二月已至,天空却仍如冬日般阴沉,寒雾凝结似的,低低地盘桓着。傍晚的街道是流淌的色带,车灯和霓虹亮作一团。劲风时常有,来去匆匆的上班族却坚挺依旧,把降温的数字换算成衣褂摞在身上,在凛冽的寒风里一往无前。


程小时窝在出租车的后座上,伸手在蒙了一层水雾的窗户上抹了两下。杂乱无章的指尖轨迹刚来得及画下一个左耳刀,前面的司机便招呼着他下车。程小时指尖猛地一顿,手收回口袋摸出手机。


进酒店之前,他在隔壁的面包房门口停下了脚步。嵌着花体字的橱窗映出他的影子,干净简洁的黑头发,白衬衫,黑裤子,左口袋外面是烟盒的轮廓,身后正对着这座城市流光溢彩的天际线。 


还算得体。


他年轻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所以不再常常照镜子。路边响起短促的鸣笛声,程小时对着橱窗里被面粉和奶油簇拥着的那个自己抱歉地笑了笑。 


他走上饭店二层的时候,饭桌旁边已经坐了不少人。徐姗姗和董易给孩子办的百日宴并不大,请的都是知根知底的人,倒更像是借着给孩子庆祝为理由的一场同学聚会。程小时把带来的礼物放在地上,营养品不是最好的选择,但他来得有些仓促,没来得及精挑细选。


“陆光呢,没和你一起来吗?”


听到董易问题的程小时脚步顿了顿。


“最近没怎么联系。”程小时摆出一个毫不在意的表情。“我和他分手了。”


“怎么分了?”饭桌上有人问。


“家里人不同意。”


这回没人说话。陷落的安静比指手画脚更叫他窒息。大家都面带得体的遗憾一言不发,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开口打破沉默。


“可惜了。”有人说,“本来以为你们会一辈子。”


一辈子。其实不仅他人觉得,当初程小时和陆光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明明人根本连下一秒会发生什么都无法预知,却总喜欢用“永远”,“一直”来宣誓。


“不提了不提了。”程小时选了个位置坐下,闷声说道,“都过去了。”


是了,过去了。对面有人接上程小时的话尾顺势岔开话题。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程小时在脑海里搜索半天,还是想不起在说话的是谁。个头挺拔伸展,腹部弧度不大,鼻梁端正,脸上有一点点浮肿。说话音量适中,得体地亲热。


听了一会儿程小时明白了,是一年能挣几个亿,三环内几个楼盘已经入住,五环内几个楼盘正开盘的大开发商,上过财富杂志和各种大报小报的成功人士。


“我想天天健身,但老抽不出时间。不健身不行了。”他拍拍腹部,“你们看,肚子都起来了。”


“还好啊。”


“这是饿着呢。”


他嘿嘿地笑了。那种内敛的神色丝毫不带有钱人的少廉寡耻。或许他是真富翁,不像百分之九十的富翁一样,别人永远搞不清他有多少是贷款,多少是集资,多少是明天进来的钱昨天已经花出去了。


程小时一手搭在椅背上向后靠着,时不时点一下头,应该是对老同学的话做出回应,示意自己有在听,可他的眼睛却彻底出卖了他——他的眼神漫无目的地扫过酒桌中央的装饰品,精致的食物和欢声笑语的人群,却不落在任何事物上。


陆光还没来。


对面的大老板抿了一口茶,用纸巾擦了擦嘴。还没来得及继续讲他的发家史,就被楼梯上的脚步声打断。程小时用余光扫到来人,每走近一步,五官轮廓就更分明一些,他自己坐在原地,被灯光照得无处遁形。


距离上次和陆光见面还没过去多久,所以程小时并不觉得陌生。两个人重逢之后交换了联系方式,这几年微信刚流行起来,大家把朋友圈当作新鲜事物,连古板的大老板都会发一段控诉堵车严重的长篇大论到上面。陆光偶尔会给程小时的动态点个赞,但打开提示框,上一条信息还是半年前的好友申请。


陆光来之前买了一套限量版的小汽车玩具,小男孩会喜欢汽车,早晚用得上。


徐姗姗有些尴尬地看了程小时一眼。现在只有他左手边有一个空位。程小时低着头,用叉子扒拉餐盘里的鱼块,陆光倒是神色如常地从另一侧走到程小时旁边。坐下的时候两人的胳膊碰了一下——程小时穿的衬衫是那种磨砂的质感,布料底下就是绷紧的一层肌肉。


氛围有点不太对劲。


程小时和陆光紧挨着坐在一起,平日里最爱在饭桌上闹腾的程小时这会儿却一反常态地闷头吃菜,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服务员上的菜很实事求是,汤每个人都有,主菜有清蒸石斑,凤尾明虾和八宝香酥鸭。陆光在旁边耐心地把鱼肉挑剔开来,几口白净肉,铁盘底下酒精灯火仍在吁吁烧热。又过一会儿,铁盘下只剩一捻青焰,程小时放下筷子,给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最近过得怎么样?”


很俗气的一句话。可是除了这句话,程小时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


陆光沉默着点点头。他没说话,但程小时从那副神情中明白了他的意思。默契就像爱,贫穷与咳嗽一样难以掩饰。


尽管他们已经分开很久了。程小时仰头把酒一饮而尽。一杯不足以使他醉,苦涩的滋味一滴滴地往血管里流去。 


接下来半个小时当中他们心平气和地聊着。程小时告诉陆光自己最近在做什么,认识了哪些人,阳台上种了什么花,还有家里养的一条狗。陆光听着他讲,有时候评论一两句。讲到最后,程小时终于忍不住问陆光,“你是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的?”


大学毕业之后,陆光决定出国深造。去美国一定要在常春藤,纽黑文的治安太乱,费城又太老旧,最后他挑了哥大,就在繁华热闹的纽约市。


和陆光分手之前,程小时曾经去纽约找过他。白天囫囵逛了大都会博物馆又看了自由女神像,晚上程小时却依然精力充沛。他特意换了深色毛衣和夹克,拉着陆光就去了一家白天路过的酒吧。


两个人落座,酒保拿着酒单过来,程小时指了指自己,“Long Island Iced Tea.”


陆光在一旁提醒他,那是酒不是茶。程小时回答说,他已经23岁了。


陆光瞟了程小时一眼,揶揄他说幸好是自己来纽约留学,要是换了程小时,指不定在这销金窟里走上一条什么路子。


打碟的人带着耳机,把歌放得震耳欲聋。程小时贴着陆光的耳朵说,他又不是什么随便的人。一瞬间的亲密接触让陆光耳根发烫。他点的Iced Tea里加了粗盐粒和蜂蜜,咸,酸,甜,还有大吉岭茶的涩味。程小时喝的倒是真正的长岛冰茶,那是把包括伏特加和龙舌兰在内的五六种酒放在杯子里,然后添满可乐以产生类似红茶的颜色——甜甜的碳酸饮料味盖过浓烈的酒精,一如幻想里的成人世界,在不知不觉中饮用过量而醉。


后来程小时醉得站都站不稳,半个身体挂在陆光胳膊上,搞得他简直要怀疑这人是不是故意消遣自己。陆光扯着程小时出了酒吧,觉得自己像是提着个超市的可循环购物袋,有人在里面倒了一整瓶龙舌兰,彻底腌渍入了味。不幸的是,购物袋跟程小时的不同之处在于购物袋不会说话;更不幸的是,购物袋跟程小时的相同之处是他们都不懂得看人脸色。


 “陆——陆光。”程小时大着舌头结结巴巴地说,伴随着一个满是酒气的傻笑。


“闭嘴。”陆光用这短短的两个字清晰地表达出他的态度。程小时在醉中攥住了陆光的手腕,下手没轻没重,陆光深吸一口气,拨开了程小时的手。


等程小时终于放开手时,陆光的手腕上已经被他捏出了一道红痕,那种淡淡的刮痧似的颜色,就像被谁吻过一样。 


不要和醉鬼计较,陆光在心中告诫自己。但程小时闲下来的手没过一会儿又开始捏他的脸,陆光于是开始思考抛尸荒野的可能性。


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身处异乡,程小时当真是一点后果都不考虑。陆光叹了一口气,把程小时扔到沙发上,起身帮他倒水。程小时撑起来,接过杯子小口小口地喝,又把杯子还给陆光,脱力般地倒在沙发上。


“酒量差还要喝酒。”


“喝起来像饮料。”


程小时挺身想坐起来,又被陆光按住。今晚你睡沙发。陆光话还没说完,程小时的手就已经按上了他的手,现在程小时整颗心都在陆光手下。程小时的视线纠住他不放,满眼皆渴求,那意味再明白不过。


正对着窗户的墙上挂着一张印第安人的捕梦网,绕着的那圈羽毛松松地刮着墙上的人影,风一吹影子就跟着动一下。屋外是和羽毛一样轻盈的夜晚,他们的呼吸便融化在这没有边际的夜色里。   


那一杯长岛冰茶,彻底终止了他们过剩的青春期。



程小时在美国呆了一周左右,他回国之后半年,两个人便迫于压力分手了。现实证明,爱远不如人想象中那么伟大。


和程小时断了联系之后,陆光继续留在美国读书,毕业后就职的公司坐落于曼哈顿区靠近中央公园的位置,通过写字楼的玻璃窗能看到公园里的森林和湖泊。他入职的第一天,八月末,天气那样热,房间里的冷气温度却极低,一颗颗水珠凝在外墙上,薄薄的雾爬山虎一样抓着玻璃,像是百货公司那种寒暑颠倒的感觉。他穿白衬衫黑西裤,打了领带,忙着跟一大群脸生的人见面。投行看中手里的人脉,像陆光这样的,只能从分析员开始一点点往上爬。


从高处往下俯瞰,写字楼外墙的水泥缝里落了灰,风一吹就轻轻飘起来,由于视觉的错位,看上去仿佛在拼命向前追赶。这是一个轻易就会迷失的城市,只有可悲的失败者和更可悲的成功者,从来没有人真正胜利过。陆光花了三年时间,从大学寝室走向一百多层宽阔的办公室。或许再过个十几年,他就能拥有别人梦寐以求的一切——信托基金,海边洋房,大厦顶楼带花园的办公室,家底丰厚的伴侣和好莱坞的情人。但那又怎样呢?仍是孤独,像他踏上美国海岸的第一天一样孤独。像程小时挂断电话的那一刻一样孤独。


微蓝的天幕渗透着血色,陆光站在被霞光染红的乳白栏杆边,眺望着远方耸立的高楼。那个时候他就在想,他要回家,回去以后再也不离开了。生命于他而言根本就是逆水行舟,不退则已在激流猛进。


他挑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搭上了回国的飞机,一晃又是两年。



陆光把这几年的经历简单带过,又把话头重新抛给程小时。这么些年程小时也混到了一个不错的职位,最近手头正忙着一个大项目,没日没夜地赶进度,连底下实习的小孩的工资计算方法都换了,按小时来,免得他们叫苦。有的时候他六点钟起床,深夜才能下班。程小时指了指自己的眼眶,黑眼圈都快出来了。


两个人混得都不算差,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最多就是有点累。但转念一想这世界上那么多人,没几个活着不累的。


老友多年后重聚,大家喝得都有点上头。此刻他们围坐在一起开怀大笑,恍惚回到了好几年前在地摊上一起喝酒撸串的日子。有人已经醉倒了,额头抵在邻座的椅背上,醉相难看,像个倒了的酒瓶子。


对面的大老板如今也醉得不清,似乎要搞起忆苦思甜来,又开始讲自己的求学和进发。他家里人是卖煎饼的,大四那年到学校里来看他,给他扛来够吃一学期的煎饼。煎饼五月初发了霉,他牵起晾衣绳,把所有煎饼搭上去晒。那时的他已经敢把自己贫穷的家境拿出来晒太阳了,所以他从不跟别的企业家比成就,比财富;他只和自己比。


这下大家都想起来他是谁了。大老板喝了几杯之后又开始抱怨,身体开始亮红灯,感情状况出现危机,身边的人只图他的钱,没一个真心待他……


有得必有失,程小时想。红尘中人有所求,最好不过求仁得仁。什么都想要,未免太贪心了。


聊着聊着众人又开始回忆过往,暗自比对着每个人的今昔。当然还有没来的,又有人在心中揣度,究竟是抽不出时间还是不想来。


程小时高三那年,学校里有位同学去世,是程小时校篮球队的后辈,虽然不熟,但也一起打过比赛,因为准备学科竞赛,便从队伍里退出了。


那位同学后来从教学楼最高层一跃而下,只留下了短短几句话。被寄予厚望的男孩因为要参加各种各样的学科竞赛,被父母、老师半逼半劝地从心爱的篮球队里退出,大家都说,篮球什么时候都可以打,但竞赛一年一回,高考一生一次,错过就没有了。


可没人在意,学生时代可以和朋友们一起不顾一切,全力奔跑的篮球赛,也是一生一回的。


程小时往杯子里斟满酒,这一杯敬那些来不了的人。


财大气粗的老板彻底醉倒之后,又有人开始抱怨起自己的感情生活。这个恋爱长跑十年之后和初恋分手了,十年啊,一个女孩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那个马上要被公司调到外地派驻三年,老公又有了美女秘书,灰色的套裙看上去就不像个正经人。更别提房子贷款老人的医疗费孩子上幼儿园小学初中报课外班……


程小时右手边的人也醉了,眼睛肿得睁不开,程小时花了好长时间才听明白他嘴里的话。他喃喃道,是她先提的。


程小时有些好奇,“提什么?”


“不结婚。”男人打了一个酒嗝。


程小时没再继续问,但男人依旧说个不停。溺水的人,总是下意识地去抓距离他最近的那一块浮木。


“那一刻我如释重负你懂不懂?就算她不提,我肯定也要提。我过去和现在爱的都不止是她一个人,凭什么觉得以后不会爱上别人?既然你自己提前预演好了悲剧的发生,为什么还要结婚……为什么还要有孩子?说到底婚姻就他妈没有意义。”


程小时觉得这么说未免太绝对了。拒绝相信婚姻可以理解,拒绝相信爱情永固,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程小时侧过身,瞟了另一边的陆光一眼。真正的爱不止担得起一见间的刹那心动,还承得住漫长岁月里的缓缓磨蚀。


“你还爱她吗?”又过了好一会儿,程小时开口问道。


听到这个问题的男人愣怔了一瞬。他的愣怔不是没有理由的,大家都是体面的成年人,没几个会把“爱”这个字挂在嘴边。这个字就像某个牵动泪腺的开关,男人终于在此刻开始哭泣。饭桌上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看他,他过了好久才抽噎着开口,我还爱她。


那还真是可惜。大家纷纷开口替他遗憾。疲于奔命的人咬牙切齿地说着名和利,假如有谁突然冒出一句我爱她,他们还能怎样呢?除了一句可惜还能怎样呢?一句可惜就把肉麻忸怩以及一个被淡忘的本能都处置了。那本能是从少年到成年,从祖辈到现在的对爱的渴望。那些乱七八糟的凡人琐事使他们逐渐退化掉那本能,真熬不住的时候他们就去找个电影院,看二维空间中的人去爱死爱活,回到三维空间来,一阵释然和庆幸。


亏得这真人的世界没那个“爱”。


坐在程小时另一边的陆光没开口,他转头看了程小时一眼,突然倾身过来碰了一下他的酒杯,阻止他继续倒酒。那意思再明白不过,适可而止。


程小时胃里突然翻江倒海起来,像是有什么要把五脏六腑捅穿揉烂一般,他转身逃也似地往洗手间去,关上门吐地眼前发黑。


他们已经分手五年了,程小时还是没有办法与这样的场景和解。陆光碰他的酒杯,白炽灯中落下黯淡的倒影,就像怎么也凑不齐的缺了一角的拼图。


洗手间出门右转是宴会厅,但程小时意兴阑珊,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另一边是酒店大堂的楼梯,程小时站在二层的栏杆处,大衣外套毫无章法地披在肩上。大堂里没有开暖风,天空中层云蔽日,寒意很足。冷静和理智在刺骨低温里慢慢回笼。


程小时突然想起他们大学毕业前的那个夜晚。那时他和陆光一起趴在栏杆上,看着远方的天空。程小时指着漆黑的夜幕,要教陆光认星座。


陆光瞟了他一眼。“幼稚。”


程小时大笑起来。


程小时掠过陆光的头发看向夜空中零星几个亮点,依稀看见星谱上所有级别的恒星都在亮起来。亲吻中,银河被他们的记忆补全。


那一瞬间,他们不是某场悲剧的主角。他们充满生命力,欣赏星光璀璨的夜色,看着眼前令人惊叹的一切,和最爱的人在一起。他们拥有掷地有声的爱,矢志不渝的忠诚,还有经历过的一切,都在这片万古如斯的苍穹中,闪耀着钻石的光辉。



“程小时。”


身后熟悉的声音让程小时习惯性回头。他好像忽然回到了那个学生时代的夜晚,一切都恍如昨日。


陆光走到他的旁边,两个人之间的空气沉寂下来,好像隔着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过去。程小时把头低了下去,睫毛落下晦暗的影。


“你衣服掉了。”程小时抬起头看,陆光直直望着他的眼睛,带着一点熟悉的无奈。被酒精麻痹的神经忽然打通,程小时噗地一声笑了出来,弯下腰捡起外套。


外套落在地上很久,穿起来应该是冰冷的,可程小时却觉得有一股暖意,浑身上下都放松下来。


“我在想毕业前的那个晚上。”程小时笑着说,“几十年难遇的流星,被我们碰上了。”


“嗯。”陆光轻声应和。


“你那时许了什么愿望?我余光看你当时虔诚地就差跪地磕头了。”


陆光想用一句不记得了混过去,但他又不想撒谎,只能换个话题避开这个幼稚鬼的追问。


“你呢?”


“我啊。暴富呗。”


“还有呢?”


“愿望太多就不灵了。”


“这你也信。”


“陆光,你可别说我。”程小时笑着说,“不可不信,不可尽信,这话谁说的?”


陆光被噎地说不出话来。


程小时准备考研之前,乔苓拉着他们两个一道去九华山上求签,程小时完全不信这个,自然拖拖拉拉不想去。陆光则不需要这个,他已经拿到了想要的offer,似乎是别人去求他保佑比较合理。


但无论如何,他们还是去了。


乔苓抽到了平签,无灾无难,也无惊无喜。陆光抽到了大吉,他展开签纸,自己都愣了。而程小时不知为何,手黑地要命,抽了个大凶出来。


纵使他不信神佛,这时候也忍不住露出了非常牙疼的表情。


乔苓急了,考试近在咫尺,这可真不是什么好兆头,她急忙催促程小时把签挂起来,却看到陆光毫不在意地将自己手上的大吉塞给程小时,然后将那张大凶拿了过来。


他说:“我和你换。”


“那你也不能拿着大凶的签呀。”乔苓很信这个,不管是程小时还是陆光拿到,她都会着急。


陆光不以为意,这是求学业的,反正他也不考试。但他还是听乔苓的把签挂了起来。程小时在一旁嘟囔,他以后要是事业有成,人生美满,岂不是还有一部分陆光的功劳。



“刚刚那件事,我骗你了。”程小时靠在栏杆上说。


“什么?”


“许愿那件事。”程小时说,“我许的愿望是,现在站在我旁边的人,以后也可以站在我的身边。”


程小时转过头,对上了陆光的眼睛。陆光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是那种深邃的好看。气温有些低,他们就这样静静对视着。


“原来是这个。”陆光点点头,自言自语道。


“那你呢,你快告诉我你的。”


“不记得了。”


程小时脸上写满了不信,但陆光始终不松口。他怎么会不记得呢。刚开始他许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愿望,本想草草结束,悄悄抬眼却发现程小时难得一脸认真。于是他也重新闭上眼睛,心里念叨着。


他反悔了,刚才那些愿望都不作数。现在他要开始认真许愿了。


看到他身边站着的那个人了吗?对,就是他,程小时。


他希望程小时的愿望都实现。程小时的愿望就是他的愿望。拜托了。陆光想,他的愿望一定会被听见的。


陆光不开口,程小时所有调侃都死死卡在了喉咙里。哗啦一声,宴会厅不知是谁打破了玻璃杯,发出爆裂的脆响。碎了满地狼藉。


宴会厅忙乱地收拾着满地碎片,这边两个人静默对立,默契地无言。


程小时趴在窗台上,看着外面大街上往来的行人。一个男孩站在女孩的后面,拎着大衣飞快地给女孩裹上。女孩说了几句就笑起来,他们转过头对视,男孩伸手拂去女孩肩膀上的落雪。


下雪了,当真是稀奇。




大四的寒假,程小时拽了陆光去魁北克滑雪。程小时从小喜欢运动,滑雪自然也不在话下。到了滑雪场,他戴好风镜和手套便坐缆车登上双黑钻的高级雪道。他用惯了单板,一路绕过冰面和小雪包,玩了几个来回还觉得不过瘾,又去了跳台,隔着三四米的落差纵身下跳。滑了半天,回到地面附近,发现陆光依旧战战兢兢地跟在教练身后,过几分钟就摔个跟头,看上去很是狼狈。


程小时想,陆光都没来得及欣赏自己潇洒的身姿。


他脚下搓着雪,硬生生地画出半个圈绕过人群,一个急刹车停在对方身边,差点儿把陆光吓了一跳。他立刻恶作剧得逞似的笑起来,然后又指指旁边五六岁戴绒球帽的可爱儿童说,“你连人家小朋友都比不过。”陆光白了他一眼,隔着稀稀落落的松树朝他做口型。 


幼稚。无聊。 


第二天陆光死活不肯出门了,他觉得滑雪太累,还不如待在房间里拾柴烤火,程小时绝不同意他浪费生命,而且这是他大学的最后一个假期,他想和他喜欢的人热闹而隆重地度过。他突然很富有纪念精神——因为“未来”这两个字正向他一步步逼近,让他生出一种隐隐的不安。 


陆光被他闹烦了,只好说想看电影,他们住的小旅馆附近荒无人烟,两个人在雪地上走了很远,到市镇找电影院。那时候导航并不算发达,他们一路向当地人打听,好容易找到一家又老又小的电影院,墙上的招牌已经斑驳残破,他们敲着门,许久才有一个驼背的老太太出来,问了问她,这里居然还在用胶片放映机,而她是镇上最后一个会放电影的人。一切都是那样地荒诞不经,程小时反而对这结果颇为满意。 


作为仅有的两名观众,老妇人问他们想看什么,陆光绕着贴海报的走廊走了一圈,然后停在一幅上个世纪的影片海报面前。他回头对身后的两个人说,“这一部吧,这一部我很喜欢。” 


他们看的是《卡萨布兰卡》,一段钢琴曲,一对旧情人,一个爱情故事。看到一半,胶片似乎卡带了,老太太从幕布后面钻出来,跟他们解释说几分几秒处有里克和伊尔莎接吻的镜头,不予放映。原来这儿是传统的教区,电影在放映之前都要经过牧师的检查,把认为观众不宜的镜头严格地剪掉。这种操作导致了每次观众发现接吻镜头又被删去的时候,就会全场起哄,甚至吐口水,而放到下一个煽情的段落,他们又会集体嚎啕大哭…… 


程小时开玩笑的问,“那我们可以吐口水吗?” 


老奶奶咯咯地笑了起来,又弯着腰钻进了幕布里,过了几秒钟,黑漆漆的幕布上出现了铺着桌布的台面和酒瓶。


陆光觉得这规定有些教条,便扭头对程小时说,“想不到天主教对电影都这么——” 


他想说的“严格”还没有讲完,程小时突然在黑暗中亲了亲他的嘴唇,很轻柔的一个吻,不带有任何情欲的色彩,他的呼吸轻轻地吹拂在他的脸上。 


“你这是什么意思?”陆光问他。


程小时笑着不说话,扭头专注地看着荧幕,仿佛又完完全全地陷入了电影情节中。 


“胶片里面不完整,现在把它补全了。” 



从电影院回去的路上下起了大雪,两个人脸颊贴地很近。呼出的白气在风雪中混成一团,再分不清彼此。这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万籁俱静,落雪无声。浓厚的阴云遮挡了星和月。无所谓,他们也不需要这些来见证这片刻须臾,程小时望着远处的灯火,只希望这条路可以再长一些,再长一些。


最好永远也不要有尽头。


他们曾一同走过大雪纷飞的深夜。但现在想来,当年白雪落山崖,或许也不经意透支了白头偕老的人生。



卡萨布兰卡的亲吻依旧。


但没有你的叹息,那吻已不成吻。


随着时光流逝,我一天比一天更爱你。(*)


那些旖旎和浪漫,全部留在了一个男孩儿的生长期里。 一个人在十几岁时所具备的爱的能量该是他二三十岁的很多倍。多数人在年少时的爱情被父母,被家庭,被自己扼杀后又被狠狠嘲笑了。假如人类把少年的爱当真,假如人类容忍少年去爱和实现爱,人类永远不会世故起来。



不知道想起什么,程小时低下头,嘴里嘀嘀咕咕的,但陆光听不清。


“什么?”


“我们和好吧。”


程小时的眼睛真挚无比,此情此景又晕出一丝朗姆酒般的醉情。“不能说算了就算了,我们两个。和好吧,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闹别扭上,好不好?”


“程小时,你不明白——”陆光话没说完就被程小时打断。“我有什么不明白的?陆光,我又不是小孩子。”


“我知道。”陆光说,“你对我的感情我对你一点也不少。我是怕你很多问题还没有想清楚。”


关于以后还怎么爱别人,关于未来要怎么走,这是一辈子的事,他不希望程小时因为年轻时动了心就把自己往后一生都毁掉了。


“从我十四岁开始就有人年年警告我,要把一切想清楚再去走未来的路。究竟我要长到哪个年纪才可以抛开这些废话去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啊?”


“年年有人提醒你是因为他们都爱你。因为他们比你年长,他们知道人但凡长大一秒就多一倍的身不由己,他们想要你一步一个脚印把可控的每一步都走得稳稳当当。”


“那他们知不知道我也爱自己?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他们?知不知道为了我爱的这一切我敢付出些什么?”


“你敢付出些什么?”陆光静静地看着程小时,“今天你在这里,说什么都有道理。明天呢,你想过吗?”


他们要选择在一起,遇到的困难会比想象中要多得多,因为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祝福他们。很多人都告诉过他,他们真的不适合,他们有些基本观念都不一样。


“我想过一万遍了!我是很害怕有一段失败的恋情,怕家里人不理解。可我更害怕自己临死时躺在床上回想我的一生,最后由于没跟你在一起过而觉得此生虚度。自始至终我最害怕的仅仅是失去你这一件事情而已。”


陆光看着程小时,再也无话可说。


他们都该是体面虚伪的成年人了。可面对彼此的时候,心底微微跃动的慌乱的韵律,就像是老房子烧塌后废墟里燃不尽扑不灭的火星。


而现在,老房子又起火了。


陆光向程小时投降,向纯洁投降,向爱投降。


皎洁的月光下,他们眼睛对着眼睛,鼻子错开鼻子,嘴对着嘴。对方的眉眼轮廓都已描摹过千百遍。他们最风华正茂的年纪已经过去了,额心的沟壑,眼角的细纹,眼下的乌青,唇边的纹路,颊上的晒斑,每一点旁人不曾知晓的细节瑕疵都在彼此眼中一览无遗,那是他们一路走来的风霜。这么多年有聚有散,如今他们都在,爱也在,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吗?


程小时泪窝子浅,他已经很多年没流过泪了,如今越想斗争,眼泪就越不争气地往下掉。啪嗒啪嗒,像下雨似的。


“这么多年……挺不容易的。”


月光映照在程小时的脸上,陆光突然想起他很多年前看过的一本书。满地都是六便士,有人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他和程小时都没有什么谈得上梦想的追求,不如就让他们做彼此心上不落的月光。


一个吻无可奈何地落在程小时的唇上,这是同意和好的意思。吻首先是平静的,随后变得激烈。爱是鲜明的,他们不要苍白的那一种。爱是用尽全力的,他们不要稀释的那一种。他们要相爱如烈火般暴烈至死不渝,他们要成为彼此的信仰,就像信徒虔诚地信仰上帝。


他们的唇分离的那一刻,程小时笑了。寻找与失去,遗忘与记忆,离去和归来从未停止。生命的全部即关乎再一次的机会,他们有生之日,直到最后一刻,永远都可以从头再来。


“重来?”他问。


重来、重来、重来。


他们的人生上帝从未在场,程小时说重来,陆光又怎会有异议。




—————


(*)是《Casablanca》里的歌词


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

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我摆烂了。写完才发现比我想象中还拧巴。








评论(48)

热度(961)

  1. 共85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