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浮梁

间歇性上头,持续性摆烂

【荷香露响/18:00】锁琳琅

程光端午•24h


上一棒:@尉迟百合 

下一棒:@南以洛 





#民国pa,乔苓视角

 

#2.1w一发完


 

 

1.

 

我约莫十四五岁时,教书先生同我讲过《世说新语》里的一个故事:一对多年的好友,在岁月变迁里分道扬镳,有一天其中的一方清晨出门,被这世界上所有美丽事物所打动。他对身边人说,你知道吗,我这一生,也曾遇见过一个人,美好得就像这眼前的景色。

 

“于时清露晨流,新桐初引。恭目之,曰:王大故自濯濯。”

 

一晃六十年已过,时间趁我忙碌,已经走出太远。我已经老了,脸颊不复当年红润,皮肤不似当年光滑,枯干得如同我心里尘封的秘密一般。上海这座城市新陈代谢很快,我见证过岁月变迁,看过也经历过很多,但那个故事,我始终未曾忘记。大概因为我这一生,也曾遇见过这么几个人,比我见过所有的景色都美好。

 

关于我们几个,出于私心,我要从我遇见一个名叫艾玛的女孩开始讲起。

 

这是一个不算简短的故事,或许你可以热一杯牛奶,吃几块曲奇。静下心来。我慢慢地讲,你静静地听。

 

 

2.

 

金如土,酒作水,十里洋场好滋味。

百乐门,大上海,仙乐斯里摩登最。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弄堂尽头的孩童嬉戏追逐,唱着偷从大人那里听来的顺口溜,一知半解却亦步亦趋地追随着上海当下的时髦。

 

十里洋场烟花地,这是个享得了任何趣的地方。大世界游乐场、百乐门夜总会、仙乐斯舞厅,霓虹将夜空划分出各自的区域,把整个夜晚映得五光十色,好不热闹。风云际会上海滩,这是个藏得住任何人的地方,你在跑狗场,赌场,十六铺码头随便跟人借个火,问个路,碰到的都有可能是个马仔、烟贩子、在逃犯、凶手、人拐子。

 

首先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么一个上海。我出生、长大的上海。民国十三年,歌舞升平的上海。

 

乔家算是本地的名门望族,最早据说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我的父亲虽处旧时代的束缚之中,却能高瞻远瞩,走在新时代的前端。他年青时留过洋,回国后又赶上实业的东风,故而乔家家境也算殷实。我是家里的独女,大家便都称我作“乔大小姐”。

 

顶着这个名头,我也算是不折不扣的大小姐性子。看见哪家小姐穿一件新衣,便一定会向父亲或者哥哥撒娇,讹出一笔钱来;看见朋友坐轿车出去,等车路过,我必定跳上去,空跑几条马路兜风也好。母亲每每佯作嗔怒,总是要骂我“典型的上海千金”,娇生惯养出一身毛病。我从来不觉得她在骂我——谁不想做一个典型的上海千金。

 

一九二四年,我乘车兜风时,曾路过一个临时搭好的戏台子。咿咿呀呀的京胡声像功夫茶的水线,苍凉如夜,都是些四海为家飘零异乡的江湖儿女。一晃神,耳畔隐隐约约响起《游园惊梦》的调子。

 

“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好嗓子。

 

我定睛去看,日光使戏台中央一身寒酸的女子窘态毕露:粗劣的团花褶子,抹得煞白的脸,两鬓七扭八歪的片子,没一处经得起推敲。

 

这是我活到二十岁见过的最凄切的面孔,因为她一点也不想破罐子破摔,她唱得那么认真,那么相信只要吃苦一切都会好起来。她还希望你千万别看到她不体面的衣服、粗陋的妆。我突然觉得那张煞白的面孔击中了我,击中了我心里一块从未发现的伤。

 

那是我第一次见艾玛。

 

 

我第二次见艾玛,是在圣约翰书院的教堂里。那时刚出正月,街上很冷,教堂的顶尖尖的,泛出珍珠一般的清透纯白。还未正式开学,上海本地的学生们大都还窝在家里过少爷小姐的逍遥日子,来做忏悔祷告的人很少。

 

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垂眸悲悯地宽恕众生。偌大的空间里,隐约传来女子极低的啜泣声。我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背,一张很漂亮的脸抬了起来,光线从玫瑰窗里疏落地映照进来,她有些窘迫地向我点了点头。

 

我看着她的脸,兴奋地眼前一亮。

 

“好巧的呀,阿拉是同学。吾是乔苓,侬叫撒名字?”

 

“艾玛。”

 

女子带着淡淡的鼻音,听口音不是上海人。我换了国语,问她的名字怎么写,她很认真地伸出手,在掌心写自己的名字。寒暄几句就低下头,眉宇轻轻锁着。我细细打量她的装扮,月白色的斜襟短褂,蓝布罩袍已经洗得绒兜兜地泛了灰白,那颜色倒有一种温雅的感觉,像线装书的暗蓝色封面。虽不似上海女郎们卷髪旗袍摩登入流,却别有一种干净清爽的气韵。

 

我有些好奇,问她怎么这么早回来。她犹豫了半晌,说自己是神学院的学生,回来教堂帮忙,一天有两毛的补助。随后又把问题抛给我。

 

“是为了排戏剧社的几折子戏,这才早回来的。”我是书院戏剧社的社长,与和我同期的几个社员做了约定,早些时日回学校排戏。董易和陆光我不担忧,姗姗不久前才见过,只有这程小时是个不太靠谱的主。

 

戏剧社。

 

一听这三个字,艾玛的眼睛亮了些:“你们戏剧社……可还缺人?”我忆起初见时那一曲《游园惊梦》,忙说缺呀,怎么不缺,你若是想加入,我是一百个愿意的。她红了脸,害羞地低声说好。她害羞时很漂亮,像一朵娇艳的杜鹃花。

 

 

我拉她到礼堂,把和我同期几个戏剧社的朋友一一介绍给她。陆光是富贵人家的小少爷,程小时来历不知,但总和他厮混在一起。乔家和陆家生意上有些来往,在来书院之前,我对陆光虽说不上熟悉,但也有几面之缘。从我第一次见陆光起,程小时就在他身边,是否志同道合不知道,形影不离是一定的。两人一个读文,一个读理。徐姗姗读医,和我一样,是个“典型的海派千金”,搽香粉,喷香水,喝下午茶,坐小汽车。

 

只有一点,她和我不太一样。

 

我们这样的小姐,永远生活在一个小圈子里,出路多半就是找个地位相等的人家,嫁过去做少奶奶。姗姗却不同,早早给自己觅得如意郎君,非卿不嫁。徐家父母想着爱女找个清白殷实的人家过顺心遂意的日子,倒也不赖,便由着她去了。

 

据姗姗所说,她第一次见董易,就隐隐有种命定的感觉,觉得这辈子大抵就这个人了。她极少和我严肃地讨论某个话题,那便是其中一次。她还同我讲说,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可以是培养出来的,也可以是刹那造就的。有些人一刹那建立起来的情谊,足以抵得起几十年朝夕相处的光阴。

 

我笑着说,这不就是一见钟情么,简直胡闹。

 

她说,对呀。

 

虽然知道,这不过是每个少年成人之前都会胡闹的一见倾情。但,不得不承认,少年的爱,一清如水的一往情深,实在太具杀伤力。一眼认定,一生不移。

 

两个人正式定情,是在去年的年末联欢会。我们戏剧社排了一出昆曲《梁山伯与祝英台》,董易唱梁山伯,姗姗唱祝英台。

 

“你前程不想想钗裙。”

 

“我从此不敢看观音。”

 

于是同学们都笑,董易啊董易,真是没志气,前程不想想钗裙。董易脾气好,只说他既要如花美眷,又要前程似锦,不冲突的。

 

陆光在旁边拆台,说现在乱得很,既想要家又想要国,太难了。他的话一出,除了程小时在旁边打趣他到底是哪边的,其他人都缄默不语。

 

这世间,果真有两全法么。

 

 

适逢圣约翰建校四十五周年,学校要办庆典,群贤毕至,佳宾咸集,我们戏剧社自然也要出一份力。莎士比亚的戏剧翻来覆去选了几折,总也单调得很。程小时脑子灵活,提出中西合璧,不妨在戏里加一段京剧。说来容易做来难,我们中会京戏的并不多,最后还是我拉来的艾玛说要试试。

 

夜深沉,独自卧;

 

起来时,独自坐。

 

有谁人孤凄似我。

 

后来我才知道她唱的那出是《孽海记》里的一折《思凡》。男怕夜奔,女怕思凡,这样脍炙人口的折子戏,梨园行里人人学、个个唱,入门容易讨彩难。

 

艾玛实在有副好嗓子。

 

节目里有文明戏,有大提琴,都是西洋玩意儿。她一张口,台下一时静谧,接着便是银瓶乍破水浆迸般天崩地裂的掌声,经久不息的喝彩从彩排一直燃烧到正式演出的当夜。

 

我们演出时大放异彩,便商量着结束之后去大世界庆贺一番。庆典的热乎劲儿还没过,我们各个兴高采烈,只有艾玛静默不言,在一室喧嚣热闹中格外安静,我们要出去聚会,她也百般推脱。

 

她不愿,只有我们五个一番商量,最后决定去溜冰场玩。溜冰场在大世界里面,夜里十点多了,还是喝彩、口哨、欢呼、尖叫……谁也听不见自己说话,但每个人还是在不停地说。上海就这么可怕,什么时候都有人歇斯底里地享乐,没有明天似的。空虚无聊的人不得不享乐,他们一步一晃在冰上走,一撞一跌,都是刺激。发了财心情好的在这里飞旋,破了产要跳楼的更需要在此横冲直撞。

 

享乐是种恶性传染病。我们被传染得忘乎所以,要把末日前的每一分乐子都得赚到手。

 

一直到离开大世界,我依然有些晕晕乎乎。

 

“这溜冰场倒是有意思。”

 

黄包车夫“哒哒”的脚步声响在前面,姗姗的话响在后面。

 

有意思是有意思,要是艾玛能来就更好了。我不无可惜地想,她可是我们的大功臣。

 

黄包车最后停在苏州河边。这条河弯弯曲曲地流着,一个世纪以来的传说、故事、记忆都堆积在这里,使它成为一条最脏的河。这条肮脏的河边挤满乌篷船,所有没钱住陆地的人都在甲板上晃悠悠地吃与住,生与死。

 

烛火明明灭灭,闪耀在黑夜的背景里,一盏盏地盛满了人间烟火。在微弱的烛光后面,我看见一张张枯皱的脸。

 

 

 

一个星期之后,我收到艾玛给我写的一封很长的信。信的开头,她向我坦白了曾经撒下的一个谎言——她其实并非这所学校的学生,或者说曾经是,但她的学习生涯早已被迫终止。圣约翰书院学费昂贵,像她这样贫苦人家的孩子,只能挤破头去抢那神学院三十个奖学金名额。除去奖学金,她上学余下的开销,是她拉黄包车的父亲一里一里拉出来的。然而,就在去年,她的父亲在拉车时冲撞了一位大少爷,被人一气之下打成重伤,至今卧床不起。他们一家在上海孤苦无依,申诉无门,得不到赔偿,也无力继续负担艾玛的上学费用。

 

我第二次见到艾玛时,她坐在教堂的第一排,眼睛哭得通红。现在想来,当是她对这座书院最后的告别。

 

艾玛在信里还说,如今父亲卧病在床,她也该担负起一家的生计了。这些天里,她在仙乐斯寻了个歌女的工作,别人都说她外形和声音条件都好,起码温饱不成问题。

 

信的最后,她感谢我给了她一个登台表演的机会。她说那是她经历过最快乐的时刻,一生只此一次,但在往后余生所有的美好瞬间,她的心中都有属于我们的旋律。

 

我也要感谢你。我在心中默默回应。世事多艰,祝你得偿所愿。

 

 

 

 

金如土,酒作水,十里洋场好滋味。

百乐门,大上海,仙乐斯里摩登最。

 

十里洋场的无限繁华,是人人都可以提及的、挂在嘴边的咫尺,却也是大部分人,一生也走不到的天涯。

 

这座城市的繁华是建立在腐烂之上的。

 

我们是这繁华的一部分,也是这腐烂的一部分。

 

 

 

3.

 

庆典过后一个月,是董易的生日。休息日大清早,一辆福特就停在乔家公馆的门口,我随便挑了件旗袍,陪姗姗去选礼物。车从义利饼干行过街到平安戏院,又驶过凯司令咖啡馆,然后是西伯利亚皮货店,绿屋夫人时装店,并排两家四个大橱窗,后面几个蝙蝠袖银裙摆的木美人。隔壁一家小店一比更不起眼,招牌上有洋文”珠宝商”的字样。

 

我伏在车窗上往外看,这车就停在“珠宝商”的门口。

 

“姗姗,你要选礼物,喊他们两个做什么?”我跟在姗姗的后面下车,看到门口两个熟悉的身影,有些讶异地拉了拉她的袖子。

 

“珠宝首饰都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我怕买了不合他心意,所以喊两个参谋过来。”徐姗姗笑着,把我、陆光和程小时一道推进珠宝店。

 

一个穿西装的店员上前招呼。店堂虽小,倒也高爽亮堂,三个方向各自设有一只玻璃柜台,正前方陈列着一些“诞辰石”——按照生日月份,戴了运气好的,黄石英之类的“半宝石”,还有一些红蓝宝石,看上去像是宝石粉制的。

 

店员一看我们周身的打扮,上来就介绍起几种名贵的宝石。左边玻璃柜里有一只尺来长的黑丝绒板,一端略小些,上面一个个缝眼嵌满宝石坠子。我们一看都有些乐,这店员想来不太会做生意,纵使再养尊处优,我们也不过是几个学生,怎可能买得起这些东西。

 

但看一看,总归是可以的。

 

“这个挺好看的。”程小时指了指其中一枚琥珀坠子,“陆光,要不我买下来送给你?”

 

店员闻言,从黑丝绒布上摘下那只琥珀坠子。颜色温润,一片晶澈,金色纹路细细勾勒,似一方狭小却万全的宇宙,确实漂亮。

 

“不用。”陆光没去接,语气颇有几分无奈。我心里觉得好笑,以前我们三个一起出去,不管是陆光买东西,还是程小时买东西,最后都是陆家的管事付账,怎么这人还摆起阔来。

 

见陆光不接,店员把坠子递给姗姗。程小时又在一边起哄:“琥珀好啊。”

 

姗姗问:“哪里好?”

 

“寓意好啊。”程小时摇头晃脑。

 

 

树落下一滴眼泪,心为你滴成琥珀,冷却以后——

 

我看见陆光眨了眨眼。

 

千年后,万年后,爱通透依旧。

 

 

“写什么不好,偏要写新体诗。”徐姗姗打了个哆嗦,把琥珀坠子还回去,又伏在玻璃柜上看。

 

“若说寓意好,还是这只。”店员取出一只深蓝丝绒小盒子,里面一枚钻石,漂亮晶莹闪闪烁烁,取出来转一转,透明的万华镜在光里散开。

 

据说钻石有十亿年的寿命,所以人常常用它代表永恒。

 

“嗳,好是好,可惜光太暗,看不清成色。”程小时摇头叹息。店内只有一灯荧然,确实暗了些。

 

钻石昂贵,尤其这块还有豌豆大小,恐怕有价无市。于是我有些好奇地问价钱,那店员也不犹豫:十一根大条子。

 

只有一千零一夜里才有这样的数字。用金子,也是天方夜谭里的事。

 

“这么贵!”程小时感叹,“不如索性买几枝铅笔,反正都是碳做的东西。”

 

“铅笔?”姗姗问。那时上海没有厂子产这种东西,铅笔也算是稀罕的洋物件。

 

“用来写字的。”程小时答,说着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又补充道:“要我说,不如就送铅笔好了,比珠宝首饰有用。”

 

对于董易这般学文的,笔就是他们的一切,进可攻退可守。若能立言于世,启发民智,便是比钻石更加恒久的存在。程小时说这话的语气是调笑的,但我知道他很认真,因为他的眼神如此明亮,流光溢彩。闪烁的碎片在他眼中溅开,是琉璃星星钻石雪。

 

是太阳。

 

 

 

 

姗姗没在珠宝店里找到合适的礼物,也没真听程小时的送铅笔,最后倒是参考他的意见,送了一枝万宝龙钢笔。董易对那枝钢笔宝贝得不得了,只要胸前有口袋,必定别着。直到我见他最后一面之时依然如此,尽管彼时那枝钢笔早已不能再用。

 

 

庆典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戏剧社都没有演出安排。即便如此,我们几个仍旧时常聚在一起,谈天说地,如果遇上休息日,就去老城厢吃点心,黄浦江上坐乘凉轮渡,或者去墨海书局,商务印书馆看不要钱的书。程小时每次来,都会带上一些他买的报刊杂志,《晨报》、《申报》、《新青年》,诸如此类。里面提及的自由、平等、科学、民主,也逐渐成为我们话题的重心。

 

我不学文,也不修政,对很多理论只是一知半解。然而,那些振聋发聩的话砸在我心上,仍如一道惊雷劈开阴霾,一粒火种引燃旷野。

 

“以后中国人走到外国,不会再被轻视。”

 

含混中,不知是谁的声音在风里飘散。

 

繁星闪烁的夜晚,我们五个人站在黄浦江边远眺,江面上泊了一艘美国巡洋舰,唱片转出来悠悠的萨克斯。再往远一点,三艘日本海军的巡逻艇灯光星星点点。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军舰吃水太深,在更远的江面上打盹。大家剑拔弩张,却相安无事。

 

“不仅不被轻视,他们还要高看我们一眼。”

 

“每个人都有饭吃,每个人都有工作做。”

 

“不但有饭吃,有工作做,还能像人一样地活着,能拥有人的权利,人的快乐,人的尊严。”

 

“还要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平等。不知为何,每当我们谈到这个词,我总会无端想起初见艾玛时戏台上那个单薄的身影。日光泼在她挺直的脊梁上,既苍凉,又倔强。

 

我们生来便处优势,真有资格谈论这两个字么。

 

“ 不要再打仗,不要有苛捐,不用再跑进租界。”

 

“会有的。”

 

“一定会的。”

 

这年月根本看不见曙光。没有光的世界里,在迷雾中摸索着等待破晓,像是五十年也望不到头。希望的支架又薄又脆,一碰就如牌塔似的轰然坍塌,但梦又是不得不做的,毕竟,万一就实现了呢?

 

天已经黑了,时候已经不早;但距离天亮,似乎还远得很。江上悬着一颗白净莲子似的月亮,四周白蒙蒙地发出一圈光雾。四季的星云在夜空中流荡,我们数了很久的星星。

 

 

“我们去找家照相馆照张相吧,留个纪念。”

 

这是程小时在提议。

 

如今这个时辰,想找到一家开门的照相馆并不容易。可这里毕竟是上海。

 

镁光灯亮起来之前,我们被提醒要小心不要闭上眼睛。照相机前面,一簇五星抱月式的电灯点得通亮,灯光下坐着五个人,穿着学校的蓝布制服,一个比一个翠。我们每人拿一张照片,在左下角写下时间:1925年3月。

 

没有人问拍这张照片为了什么,但大家心照不宣:距离我们毕业,已经去日不远。我看着照片里几个人,如此贴近的几副血肉,却越来越像轻舟两岸,背向而驰,奔向各自的万水千山。

 

这是命运的大浪淘沙到来之前,我们最后得以同行的时光。

 

 

毕业之后,昔日同窗,有人从商,有人参军,有人深造,有人革命。挥手作别之前,大家互相宽慰,人这一生,如水在河,岸宽则波平,岸窄则浪激,没一定的。只要心地好,何愁无前程。

 

我们即将踏上不同的路了。

 

不同的路,会有相同的归途吗?

 

 

4.

 

民国十七年,关外的时局很不安稳,上海却依然歌舞升平。太太小姐们跳舞,交际,在麻将桌上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牌桌下谁也不记得谁的长相。我在乔家的日子和从前没什么分别,依旧去墨海书局看书,在大世界里烫卷髪,吃凯司令的栗子蛋糕。

 

我的父母很开明,我不想嫁人,他们也不催促。乔家的事业有大哥担着,我可以继续过无忧无虑的小姐日子。我的大哥前年刚从英国留学回来,见识洋派,喜爱社交。我家的客厅专门装了弹簧地板,几乎每个月都要办场舞会。乔家又是上海地地道道的财经新闻大亨,我家的客厅便理所当然地成了沪上名利场的风向标,只有踏过乔家的地板,才算在上海站稳脚跟。

 

某次闲聊时,大哥同我谈起“陆光”这个名字。我大哥自恃有胆有才,甚少对人称赞有加,陆光便是其中之一。大哥说,这个陆先生不得了,才接手陆家没多久,就把生意打理得风生水起。

 

我一时有些懵。程小时临毕业前和我讲过,他和陆光要一起去法国读硕士,这才过去多久,怎么陆光就成了陆老板呢。又是一番打听,大哥这才告诉我,陆光头上本来有两个哥哥,可惜一个不久前遭暗杀身亡,另一个难堪大用,陆光的父亲也被气得一病不起,陆家的担子,这才落到陆光的头上。

 

风云际会上海滩。大哥语重心长地对说,这就是上海,一夕之间,风云骤变。

 

那程小时呢。我有些急迫地问。他的身边,可有一个名叫程小时的人?

 

一听我问起程小时,大哥倏地笑了,那笑中颇带有几分兴味。他说,这个名字在上海滩可谓如雷贯耳,人人皆知陆老板手下有一条只有他能拴住的疯狗。陆家情况有些特殊,不仅有明面上的产业,暗地里的烟馆、赌场、钱庄也不少。这些产业稍微打理不慎,就会惹上大麻烦,陆老板倒是放心,把暗地里的产业交给程小时这个外人打理。

 

程小时和他手底下那群,说好听点叫帮派,说难听些,就是流氓。

 

大哥话音又一转,只不过这陆老板最近在和其他几个帮派磋商,要一起建立商会,这是有洗白那些产业的打算。

 

“这个陆老板可不简单呐,高瞻远瞩得很。一早就听说他在着意军火,如今关外吃紧,政府倒要转过头来买他手里的枪械。”

 

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哪里是高瞻远瞩,分明是发战争财。可如今国难当头,商人们都在大肆囤粮囤货,物价飞涨,生活已是举步维艰。要想过得好,只能和这局势乱到一起去。

 

乱世,有乱世的活法。

 

在我们念大学期间,董易写的一篇文章被人相中,毕业后经人引荐,做了上海本地一家杂志的编务。姗姗的父母嫌国内局势太乱,送她到美国继续读书。漂洋过海来的信封,总像池塘里刚喂饱的鱼儿的肚子,鼓鼓囊囊的,塞得很厚。除了或长或短的信,还藏着好些海那边的玩意儿——有时是一些零嘴儿,有时是一只钟表,有时是几枝圆珠笔。我倚在窗户边,一字一句地品味那些藏在标点里的喜乐,感觉又回到念书时那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姗姗留学归来,我和她约着一起聚上一聚。我们像是这世界上无数久别重逢的好友一样,在订好的餐厅吃饭,讲分开后的见闻和时局变迁。晚饭之后,我们都不愿坐车,只想一起走完那段回家的路。

 

远处,黄色的大月亮低低地悬在街头,像一盏街灯似的。那天的月亮特别有人情味,仿佛从苍茫人海中升起来。借着月光,我们回忆起往昔那段同行的岁月,分别前,姗姗对我讲起一件她从董易那里听来的旧事,关于程小时和陆光。

 

珊珊说,在陆光成为陆老板之前,他们两个人曾经吵过一架。起因是陆光让程小时别再跟着他了,程小时不肯,依然动不动就去骚扰,最后还是陆光先缴械投降,说他要走的路很危险,保不准就是一条黄泉路。程小时说没关系,哪怕他死了,做鬼也要跟着。

 

说完,姗姗又叹,程小时这个人,看上去大大咧咧,其实犟得很。

 

 

 

 

我见到程小时已经是大半年以后的事情了。

 

上海的夏天,闷热得很,福煦路181号大赌窟的盛况却一点没被酷暑逼退。看着那些因沉浸在贪欲中而狰狞的笑脸,闻着空气里那股味道,我几欲作呕。那是种什么样的气味?口腔里的坏疽恶臭,肠胃里消化不良的食物渣子,加上恐惧和兴奋使他们热汗、冷汗迭出,不断发酵加以洗浴……一群活着的人,都快招苍蝇了。

 

报信的侍应生刚走进内室,熙攘的人群中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我定睛一看,发现一个侍童倒在地上,头汩汩淌着血,宛如一只狰狞的兽的眼。

 

另有一个雕龙花臂的男人在叫嚣——“他妈的,她老子把她卖给我的,老子想骂就骂想打就打,关你屁事。”

 

侍童捂着手看向男人,红着脸争辩道,“大老爷们赌输了就打女人,算什么本事。”

 

纹身赤膊的男人刚想再动手,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三只乌黑的枪口就齐刷刷顶在他的天灵盖上。男人见势不对,膝盖知趣地一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赌场内一时骚动不已,我是见过些场面的,还是忍不住攥紧了手里的帕子。惴惴不安的交头接耳里,不知有谁威严地喊了一句——“程老板来了”,看场的内保们顿时肃立起来。

 

人群中缓缓走出一个人,尽管我知道这里能被称为“程老板”的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但那男人实在陌生得紧;一个小辫子流里流气地扎着,一身黑漆漆的舶来西服服服帖帖地穿着。腰上别着一只琥珀色的枪盒,有一种惊心动魄的余味。

 

“把枪都收了。”周身的戾气映得那笑意也像上了霜似的,转瞬即逝。他垂眸,眼眸依旧冷着,锐利的目光刀子一样划过跪立男子青色的光头,又划过角落里一身青紫,埋着头战栗的单薄小姑娘,最后划到我的身上,他轻轻对我点点头,倒是一点没有惊诧的样子。

 

他转身点起一支烟,烟雾迷迷蒙蒙熏染他的眼,俯身把手搭在赤膊男人的肩上,语气森森,言语却客气妥帖地教人挑不出毛病,“这位兄弟,你这丫头要是打死在这里,这人命算你的,还是算我们的?”

 

我惊怖于他言语里的命如草芥,有那么一瞬间,我忽然觉得我的好友已经死去了,这个冷酷的程老板,只是顶着他的肉体,却窃走了他原本赤诚的灵魂。

 

对峙还在继续。

 

跪着的男人抬起头,恶狠狠地瞪了角落里的丫头一眼,“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老子欠了我那么多债,打她两下还算便宜的。再说,这与你们有什么关系。”

 

程小时抬起手,制住身后的手下,笑着又续了一根烟,飘渺的烟雾一团一团地像咒语似的压在沉闷的空气里,“有道理,那就说点与我们有关的。”他挥挥手,从身后接过一册朱红封皮的账本,“你年前赊的账,可是不好再拖了。”

 

男人的眼睛陡时瞪得比铃铛还大,气得连上海的乡音都飙了出来,“什么账?你们陆老板早就免了我们朱雀门的账,你不会不晓得哇。”

 

程小时的眼睛像是很迷惑地眯起来,“怪了,什么朱雀门啊。这位兄弟进门时候不会看不见招牌上斗大的181号吧。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话可是你说的。”语罢,他打了个哈欠,身后持枪的门生会意地把男人围拢起来。

 

花臂的男子看着齐刷刷的枪口,一时有些头晕目眩,这么多年在道上混,提着朱雀门的名号,都是他威胁别人,从没被人用枪指过。咬了咬牙,想着好汉不吃眼前亏。“好,黑吃黑是吧,我认栽。这个丫头归你,就当我抵债了。”

 

男人的手抚过赌桌边角祥云的纹理,这才睁开眼轻笑道,“你这丫头半死不活,倒是我亏本了。”

 

花臂男子抬腿就要往外走。“慢着,”程小时起身拉平衣襟上微小的褶皱,扶起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姑娘,“那笔账是算完了,可你打伤了我们的人,耽误了我和老友叙旧,这笔账,就让我的兄弟陪你,慢慢算吧。”

 

 

屋内枪声响起的时候,程小时刚刚砌好一壶上好的碧螺春。汩汩水声清清凌凌,像夏天廊下的风铃。

 

“怕吗?”

 

他的声音响起来,语气和从前一模一样。可我再也不能用某种从前的心情看待他了。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我在这场失望的重逢里一时无言。

 

程小时低头拍了拍小女孩的头,“我可没工夫养你。我给你一些钱,余下的就看你的造化了。”

 

顿了一下,他又补充道,“就别留在上海滩了。”

 

女孩纤弱的声音轻轻响起,“那我……我该去哪里呢。”

 

“离开这里。”程小时摇头一笑,“总会有阳光照到的地方。”

 

女孩点点头,“敢问恩人名讳?我虽无力报答,逢年过节一定为恩人燃香祈福。”

 

程小时闻言失笑,看看她,又看看我,半晌点点头道,

 

“那么,你就祝上海滩的陆老板长命富贵,福祚绵长吧。”

 

 

 

 

 

去赌场找程小时的那一天,我专门问过他,为什么从小到大一直跟在陆光身边。程小时笑笑,给我讲起一个久远的故事。

 

程小时说,他原也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可惜一落生,父亲是革命党的事情就败露,府里的老妈子拼了命才偷偷把他送出来。他一路长到八岁,能找到活就干活,找不到就装成学生行窃,挨过的打,受过的骂,根本就不计其数。

 

他躺在弄堂边饿得要死的时候,是陆光把他带回到陆家。这么些年里他们牵绊太深,恩与情,命与义,已经在一路的相濡以沫里缠成一副越挣越紧的枷锁。若说程小时想要什么,灯红酒绿,不是,金碧辉煌,不是,他活着,是不清楚要什么的,这一生亘古如长夜,遇见陆光,才算破晓。

 

 

 

 

 

5.

 

这么多年间,我见,也仅见过艾玛一次。

 

那时她已经是仙乐斯一个很有名气的歌女,风光无限。我站在台下往上看,舞台上方点着一簇灯,灯光下站着一个美丽的女郎,女郎头上别着粉色的赛璐珞夹子。玄色轻纱氅底下,她穿着金色紧身长衣,盖住了手,只露出晶亮的指甲,领口挖成极狭的V形,直开到腰际,那是巴黎最新的款式,有个名式,叫“一线天”。

 

脸上淡妆,只有两片精雕细琢的薄嘴唇涂得亮汪汪的。尽管已不是第一次听,我依然惊艳于她那把清丽的嗓音。

 

金如土,酒作水,十里洋场好滋味。

百乐门,大上海,仙乐斯里摩登最。

 

她咿咿呀呀地唱着繁华的大上海,嗓音飘渺得好似一场梦。我听着,只觉得这调子无比熟悉。

 

夜深沉,独自卧;

 

起来时,独自坐。

 

有谁人孤凄似我。

 

 

是当年圣约翰庆典时那一曲《思凡》的调子。

 

很好听,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愤和决绝。让我无端想起啼血的杜鹃,唱得悠扬,唱得人心里悲怆,唱得天堂和地狱都愕然。

 

恍惚间我抬起头,不经意撞上她的眼。

 

她看着我。

 

她笑起来。

 

粼粼的波光在她眼里闪动,水汽氤氲,然后一滴一滴,落下雨来。

 

 

 

 

 

那年冬天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我得知了艾玛的死讯。报纸一个极小的角落登着讣告,只有简短的几十个字,每一个字都如一记重锤,砸在我的心上。我不敢相信,一路跑到仙乐斯,却只听到些不辨真假的只言片语。

 

是自尽哦,从很高很高的地方跳下来,落在雪地上,不知道流了多少血。

 

据说是因为那个叫刘旻的流氓头子……嗳呀,这么年轻,可惜了。

 

你问我发生了什么?……嗳,一个年青漂亮的歌女,在上海又孤苦无依,你说会发生什么呀。

 

……你说得对,歌女也有各种各样的,全在乎自己。歌女当然也有好的,可是照那样子,怎么能够养活一大家子人呢!

 

这路,不管怎么走,总是个下坡路。

 

我不忍心再听,只得匆匆离开,如行尸走肉一般游荡在街上,注视着这个寒冬里的上海。

 

租界内外连绵的西洋建筑,那些碎玛瑙样的彩色玻璃,尖线条的屋顶,在压压的乌云下盘根错节地生长。粗大的枝桠肆意地穿插在高高矮矮的弄堂之间,缓缓肢解着,这个如尸体一般的城市。

 

街上的行人悠悠地走在道路两侧,小贩高声叫卖着:

 

号外,号外,东北军戒严了!日本鬼子要开打了!先生来一份好伐?

 

去去!填饱肚皮还来不及,谁爱开打谁打去!

 

 

 

 

现在,我终于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缘何从遇见艾玛开始讲起。

 

简单说来,遇见她是我人生的一道分水岭。在这之前,我只是一个不识愁滋味的千金小姐,一直到她死后我才明白,乔家公馆的高墙为我略去多少血淋淋的图景和声响;人落在地上,成为一眼红色喷泉时原是有独一无二的声响。

 

原来生命这样稀奇,原来活下去是难得恩赐的福气。

 

我仿佛第一次看见这座城市般,故乡也变作异乡。

 

 

 

艾玛的葬礼,当年戏剧社的成员都去了。当初的我们怎会想到,五个人再次相聚,竟是因为死亡。

 

艾玛静静地睡着,好像一朵好安静好安静的杜鹃花,回归她生活又热爱的这片土地。我忽然想起,艾玛曾在给我的信里提及过她的故乡,那里有黑色的土壤,高耸连绵的山峰,风吹在脸上会发出沙沙的声响。时间过去太久,我记不清她讲的那个名字是哪里了,只记得她说,她不是上海人,等她赚了钱,一定带父母回他们的家乡。

 

棺木合上,发出“哒”的一声响。我的视野逐渐模糊。

 

没关系,她只是回家了。

 

 

走出殡仪馆,我的鼻尖突然一凉,原来又下起雪来了。我们打起伞,心照不宣地往同一个方向走去。没有人谈论艾玛的死,乱世中人谈论起他人的生命三缄其口,因为晓得人人都活在不同的棋局里。

 

姗姗给我们讲起她在陆军医院里的见闻,讲他们如何用千锤百炼的技术逆天而行,迎战死神——这是只有他们才能做到的、无可取替的事。

 

“那你和董易呢?”程小时从陆光旁边探出头来,“你俩什么时候结婚?我们都等着喝喜酒呢。”

 

“等局势再稳定一些吧。”董易回答。他又说起他任职的那家报社,因为刊登了几篇议论时事的文章,如今成为一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也不得不四处流窜。

 

我明白,他是怕一不小心,就误了她一生。

 

在这世道里,既想要国又想要家,原来是这么难的一件事。

 

天上大风雪,人间小团圆。我抬头望着漆黑的夜空,晶莹剔透的雪片从空中旋转着飘下,没等落在我的肩上,便被西北风吹得朝另一边去。这夜好冷,我们挤在一起,像几个行将冻死的绝望旅人刚刚找到一颗火种。

 

就让我们在这乱世中,偷这一点相聚的温暖。

 

 

在分道扬镳之前,我们一起走了很长一段路。每个人的步履都放得极慢,都怕走快了,离开了视线一瞬,以后就再不会遇到。我们望着不远处的人间烟火,只希望这条路可以长一些、再长一些。

 

最好永远不要有尽头。

 

如果这样,我们五个是不是就能一起,走完这一生的路?

 

 

 

 

6.

 

回到家之后,我思考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和我的大哥认真谈一回。

 

当听我说要学护士时,他愣了一下。“怎么突然想起这一出?”他笑着问。

 

“也不为什么,就是想做点有意义的事。”

 

他拍了拍我的头,“果然是长大了。”顿了一下,又问,“为什么学护士?你在圣约翰念的不是财会么。”

 

“家里不是还有你,商业场上的事哪轮得到我管呀。”这话半点没有奉承的意思都没有,我的大哥是个极优秀的人,有他在,才有我这二十几年的喜乐无忧。

 

“怎么轮不到你了。”他敛了笑意,对我正色道,“如果我说,要教你一些生意上的事情,你可愿意?”

 

“愿意,当然愿意!”

 

“你可想好了。做生意一点不比上战场打仗容易。”大哥神色严肃,“而且,可能还会有些非议。”

 

“哥,你别小瞧我,我成绩很好的。”我躲过他试图拍我头的手,“你们能做的,我也能做。”

 

 

说起来是一回事,做起来又是一回事。生意场上的局势比我想象中还要复杂许多,帮派、军阀、日本人,鱼龙混杂,人面、场面、情面,扰得我头晕目眩。又几年过去,我忙着学习,和姗姗董易不大多来往,乔家和陆家的买卖却一直断断续续地做着。

 

去年春天,上海进了日本人,太阳旗在大太阳还没出来时,已耀武扬威。

 

今年春天,姗姗给我打了通电话,说她即将奔赴前线。战场上刀剑无眼,我有些担心,她却宽慰我说,她是军医,不用上战场。

 

 

那日我正在书房里看书,大哥悄悄走进来同我说,“那个陆老板,我们以后当断则断罢。他们这种人,实在应该敬而远之。”我惊讶问他怎么突然这样说起来,他苦笑了一下,只简短得说,陆老板和日本人在商业上来往密切。

 

来往密切,这已经是最含蓄的说法,说得难听些,就是和日本人勾结在一起。而如今东北战火已起,甚至有人骂他是不知民族大义,人人喊打的汉奸。

 

我和他从小相识,自然不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为了问清楚前因后果,我决定直接到陆家公馆找陆光。

 

“对不起,乔苓姐。”

 

那天,他只对我说了两句话,这是其中之一。

 

另一句是,“以后我们也少些来往吧。”

 

在离开之前,我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陆光坐在檀木的椅子上,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灯。那是盏很精致的灯,夕阳的光照进来,多面的水晶将光线折射在桌面上,影影绰绰,流光溢彩,好像一条缓缓流淌的河。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

 

这么多年,我始终未曾看懂过他。

 

 

没从陆光那里得到答案,我又给程小时打电话。他仿佛喝了酒,声音里也带着些醉意。

 

“陆家的事,你清楚吗?”我决定开门见山地直接问。

 

“不清楚。”

 

“怎么可能?”我一时有些惊讶,又有些沮丧。要是连程小时都不知道,那恐怕没人能知道陆光在想什么。

 

“听说你最近什么交际都不参加了,果真如此。”程小时叹了口气,“陆家都把我扫地出门了,你不知道?”

 

我忙问他怎么回事。他向我解释道,陆光在和日本人做生意之前就和他闹掰了,说陆家对他的恩,程小时为他们做这么久的事,已经算还清,以后各走各的路,两不相欠。他开始时死活不答应,但陆光这次明显打算坚持到底。

 

“外面都传,他最近在和日本人做生意。”

 

“我知道。”许是因为喝了酒,程小时的嗓音里带了点沙哑的味道,“你打电话给我,是想问为什么吗?”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其实,随便找个理由并非难事,比如为了财,为了利,又比如为了生存,朱雀门的刘旻就因为誓死不和日本人合作遭了暗杀。比如他也有他的无奈,比如一大家子的安危就系在他一个人肩上,如履薄冰,之类云云。

 

可是,这些理由,都不足以说服我。

 

“为什么……我也不知道。”程小时说,“反正我相信他。”

 

“相信他什么?”我问。

 

程小时沉默了很久,听筒内侧的声音再响起时,他给我讲了一件旧事。

 

那是在我们上学期间发生的事。某个春天的清晨,他和陆光手里拿着早点,一起步行去圣约翰。走到一半,被路边某只不知道哪家养的小狗崽崽拖住了脚步。

 

程小时清楚地看到,陆光被扒拉着他腿的小狗崽逗得勾起了嘴角。他低头看着小玩意儿,摇摇头,也不管是不是急着去做什么事了,就索性蹲下去揉小狗的头。

 

想了想还从手里的一堆早点中挑了个小笼包,仔细捏在手上,放凉了喂它。

 

小狗被揉得舒服了,但还是有些怯,呜咽着不敢去吃,于是陆光有一瞬间的手忙脚乱,也不去逗它,一人一狗僵持在那里。

 

那个时候,程小时没忍住笑出了声。但他那时想的其实是:真可爱啊。

 

“哦。”虽然知道程小时看不见,但我还是翻了个白眼,“我对你们的恋爱故事不感兴趣。”

 

他“啧”了一声,恨铁不成钢地说,“乔大小姐,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啊。我的意思是,陆光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我刚认识他时,总觉得他冷漠,后来相处久了才发现,他只不过是活得清醒罢了。”

 

在这乱世中,清醒的代价往往是满目凄凉无限事,眼自然就冷了。

 

我不说话,于是程小时又给我讲起一段往事。

 

“我被陆光捡回去的那天,其实已经饿得头晕眼花,昏昏沉沉,什么也不记得。具体发生了什么,是陆家的管事告诉我的。”

 

“管事对我说,陆光刚开始看到你,说要救你的时候,陆家当时的一家之主,也就是陆光的父亲,其实是不同意的。”

 

“他对陆光说,你给他一点吃的,马上就会被别人抢走。你救得了他一时,救不了他一世。”

 

“陆光回答,那就救他一世,供他读书。”

 

“他的父亲又说,像这样的人千千万,你救得了他一个,救不了所有人。这世道,人人都是地狱里的一环,他不是菩萨,渡不了众生。”

 

“你知道陆光回答什么吗?”程小时问我。

 

“什么?”我顺着他的话问道。

 

“他说,救一个,是一个。”程小时卖关子似的,顿了一下,“他还说,这地狱一般的世道,总有一天会过去。”

 

“所以,我相信他有自己的理由。”程小时说,“只不过,他居然连我都不肯说。”

 

“他可能嫌你太笨,理解不了。”

 

“乔苓,你含血喷人。”

 

我“哈”了一声,又问,“之后呢,你准备做什么?”

 

他思考了一会儿,反问我,“你可曾听过西洋神话中的伊卡洛斯?”

 

“自然。英文课的先生讲过,以蜡做翅,飞向太阳。”

 

我有些糊涂,不明白他为何突然提起这些。

 

“你还记得我曾经说过吗,这世界上,总会有阳光照到的地方。”程小时说,“现在,我也要飞向太阳了。”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心中隐约有了几分猜测。

 

“那陆光呢,你准备怎么办。”我问。

 

“再说呗。”程小时回答,“反正我们只是意见冲突,又不是感情破裂。”

 

“有人在骂他。”

 

“那我就骂回去。”

 

我笑了,“你幼不幼稚。”

 

“嗳,你不该问我幼不幼稚。”他也笑了,“你该问我爱不爱他。”

 

 

我放下电话不多久,书房的门被人敲响。

 

我推开门,见大哥对我招手,示意我跟他走。他领着我走出乔家公馆,一路来到苏州河边。

 

“哥,你把我叫出来做什么呀。”我伸了个懒腰。

 

“你个懒鬼,多久没出来活动了。”他笑着说,“带你出来散散步。”

 

“还不是因为忙嘛。”

 

“辛苦你了。”他笑着,又试图来拍我的头,“做得很棒。”

 

我尾音拖长地“哦”了一声,在他身边坐下。苏州河畔停着几艘乌篷船,烛火影影绰绰地坠在河上,我指着那些光圈说,“哥,你看那些灯火,像不像我们以前放的烟花?”

 

曾经某个新春的夜晚,我缠着他说要放烟花,他坳不过我,买了仙女棒和我一起放。我那时还很小,什么都觉得新奇,兴奋得不得了。黑夜中两团闪烁的小小花火亲密地凑在一起,像是两颗划过夜空的星星。

 

烟花的寿命短暂,点起来之后,短短一分钟,哥哥的那根就烧光了。我看着那一簇熄灭的火光,突然觉得难过起来。

 

小孩子的喜怒哀乐总会溢于言表写在脸上,他看我不高兴,便说,“熄灭了,再点一支就好。”微弱的火光映照着他胸有成竹的脸,“而且,我手里的熄灭了,你的还亮着啊。”

 

我看着手里尚未燃尽的烟花棒,有些愣神。还没来得及多想,就听一声轻呼,“有流星!”

 

我赶紧闭眼许愿。睁开眼,就看见他笑盈盈地看着我,“许了什么愿?”

 

“说出来就不灵啦。”

 

“不会不灵的。”

 

“我希望——我希望以后天天都能这么开心。”

 

 

我听到他轻轻地“嗯”了一声。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哥哥已经离开了。其实这一时刻我早有预感,最近他收拾东西嘱托交代,我都看在眼里。

 

“这是少爷留给您的,您先看吧。”

 

我接过老管家手里的信,手不由自主地颤抖。

 

 

 

阿苓,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大概已经在去驻地军训的路上了。国家兴衰存亡之际,我无法坐视不理。我知自己力量渺小,不过螳臂当车,然而,总需要有人站在前面阻拦铁骑。

 

很抱歉,哥没和你商量,就自私地把乔家的担子扔给了你。但你不用担心,只需按照我教给你的去做,如果遇到问题,就去找老管事。你一直做得很好,往后,也辛苦你了。

 

你千万照顾好自己,我愿以命相搏,就是期望身后家人、乃至后世能平安幸福。愿他年再见,你能活在一个和平、宽容、自由、安稳的盛世中。那时候,我再与你到苏州河边放烟花,为你实现余生每一个愿望。

 

还记得吗?我曾同你说过的。

 

一只烟花熄灭了,还会有另一只亮起来。

 

而且,我手里的熄灭了,你的还亮着啊。

 

 

 

没关系的。我想着,我可以等。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地“啪嗒啪嗒”往下落。

 

他明明说过,会护着我,让我一辈子都那么快乐的。

 

 

 

7.

 

收到噩耗时,我正在家睡觉。老管事把我喊醒,递给我一封皱皱巴巴的信。我睡得迷迷糊糊,花了可能足足几分钟,才把信的意思看明白。

 

姗,姗,死,了。

 

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我愣住了。

 

战场上刀剑无眼。

 

可她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医生啊。

 

那时候明明还是白天,外面的天空却阴沉得像是夜晚。雨水滴滴答答,数道惊雷落下,我感觉那每一道雷,都劈在我身上。我伞也顾不上带,直接往那雨里冲,泪水已经暗流成河,我假装那是雨水在我脸上奔腾。

 

 

我一路不管不顾地跑着,等反应过来时,已在董易家的门口。小小的屋子里灯光惨白,墙壁惨白,就如同他的脸色,唯一的色彩全落在眼角,那里带着他拼命压抑,却仍泛出的一点儿红。

 

我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我们目光相交,又同时转向中间那短短几步距离。

 

那里,本该站着一个人的。

 

见到董易,我仿佛才意识到,姗姗是真的离开了,那个陪我一起看书一起逛街,一起跳舞一起烫卷髪一起吃凯司令的姗姗,真的离开了。

 

我把自己的心肺翻搅个底朝天,却挤不出哪怕一个字来。悲恸当前,语言从来都是弱势的一方,毫不费力就能被打倒。

 

“我们约好了,等这场战争结束,她回来,我们就结婚。”董易的声音逐渐低下去,“她食言了。”

 

这才几天啊,这个人就清减成这样。宽大的衣服凸出他背后嶙峋的肩胛骨,宛如一座新起的坟。那新翻的坟土越累越高,终将堆成心口一道碑。

 

凝滞的空气里,我回想起从前。那时我们刚进圣约翰不久,我问姗姗为什么要学医。她告诉我,她的梦想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就这么简单。

 

她上战场之后,偶尔会给我写信,讲她从死神手里夺回来的每一条生命。而她无能为力的时候,会握着每个人的手告诉他们,你们下辈子会生在一个没有战争的年代,一辈子平安顺遂,活到一百岁。

 

她没有被战争打倒,她是手握矛与盾,永远直面死亡,守护他人生命的勇士。

 

“不过,我也没有资格说她。”

 

昏暗的房间里,董易背对着我,抬起手掩住自己的脸,逆光中,只剩一个漆黑轮廓。

 

“我明明也答应过她那么多事……”

 

“要保护她,要送她最新名式的旗袍,要和她一起到老,爱她一辈子。”

 

“不管哪一件,我都没有做到。”

 

他的声音混在暮色沉沉中,便再也分不开,一字一句,滴滴答答渗着粘腻的血液,汇聚成深不见底的沼泽。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

 

昔日同行人,已隔两岸远。

 

而河竟不可渡。

 

 

 

再一次见到董易时,他的脸色比起从前愈发苍白了。我见他靠在床边,手持我们一起拍的那张合影。相片虽是黑白的,青春和阳光的气息却几乎能冲破相纸。而相片中人,脸上带着开朗自信的笑,眼神闪闪发亮。

 

董易看着我,说:“时间过得真快。”

 

我只能沉默地点头。

 

我看他手指在旧照上摩挲,随即用掌心与之相贴,那样亲密无间,宛如一个迟来太久的拥抱。

 

董易说,最近他经常做梦,梦见他和姗姗初见的那一天。姗姗穿着酒红色的旗袍,戴着一副圆形黑框平光眼镜。那是一九二二年,眼镜正入时。她站在乘凉渡轮的甲板上,眼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娇俏的眉眼弯弯,像一双镶了珍珠的秘刃,狠狠钉嵌进他心门。他站在岸边,假装不在意,脸却慢慢红了起来。

 

渡轮驶离岸边,逐渐远去,他却觉得水面依然摇摇晃晃,一片荡漾。静了一会儿,才发现方才动摇的是自己的心湖。

 

醒来之后,他时常思考这些梦代表什么。可能是姗姗想告诉他,她马上就要渡忘川了,如果他再不来,她就要先走了。

 

我觉得自己该劝劝他,人世苦别离,逝者长已矣,人死如灯灭,之类云云。但我最终什么都没说。

 

因为我也很想她。

 

以想念为名,我们就是可以做很多没有根据、没有道理的事。

 

董易的声音很轻,断断续续的,且时不时夹杂几声咳嗽。如今战事吃紧,医疗资源稀缺,再加上他写文章常常废寝忘食,作息极不规律,一个小小的风寒硬是拖成严重的肺病。

 

他说,我只想再见她一面。

 

我看他轻轻闭上眼睛,“我好想,再见她一面。”

 

我知道,他的病不会好了。

 

 

 

 

 

 

8.

 

一连三年又过去了。国民政府“攘外必先安内”的内战政策让日本人吃尽了渔翁之利,我读着报纸上寸寸沦落的河山,心痛地恨自己不能上战场亲手杀几个鬼子。可上海是个鱼龙混杂的地界,国危民轻,一整个乔家的安危系在我的身上,步履维艰。

 

这些年间,我也见了更多生死。那些窗外的大街小巷,在日军轰炸中丢了腿和胳膊的人蜷缩在任何一个能避风挡雨的门廊下,守桥的日本兵把一盏煤油灯扔进一只住着中国人的船里,大喊这样的贱民就该沉入水里。无数家庭灰飞烟灭,无数生命戛然而止。而对那些痛苦,我也变得有些麻木起来,或许因为我成熟了些,又或许因为我终于学会面对离别,在明白花好月圆是骗人的好听话后,我终于学会面对这个残破的世界,一如满树的梅花去拥抱一地的冰雪。

 

就是在这时,我收到了一封请柬,黄金的烫字张牙舞爪,都是些日本商人和军官的名字。地点在南京东路的和平饭店,而宴会的由头,是庆祝日军高层山口先生和中国商会达成深度合作。

 

陆光的商会。

 

那个名字灼得我心口像是烙了一个大洞,坐立难安。老管事咬着牙对我说,“大小姐,去吧。我们得罪不起的。”

 

宴会里净是些醉酒的日本军官,叽里咕噜地攀谈调笑,满屋子的歌舞伎踩着高高的日本木屐,画着短而黑的眉,涂得煞白的脸,鬼魅一般,唇上一点朱砂,像吃人的血。上首坐着两个人,一个是身着昭五式立领军服的高官,另一个,是我熟悉又陌生的好友。

 

一双戴着白色手套的手盖住我的手,冰冷滑腻,开口,蹩脚的中文染着日本式的断句语气,不伦不类的——“乔小姐,欢迎你来。”我的手忍不住颤抖着,下意识问了句,“程小时呢,怎么不见他。”

 

“程小时已经不替我做事了。”另一边的陆光冷冷地开口。那语气冰冷沁凉,像冬日难以栖身的结了霜的寒枝。

 

山口先生忽然把手比在唇上,骇人地一笑,“陆老板、乔小姐,程小时是共党,你们和他是好朋友,这件事,知不知道。”

 

我周身的血液一冷,直觉得那人握在我手里的指尖像蛇一样,冰凉黏腻,我炸雷一般收回手,失色地看着一旁脸色沉郁的陆光。

 

“我不知道。我早就和他断了联系,他的事,和我无关。”

 

一只手拍上了陆光的肩,“陆老板,我自然相信你对天皇的忠心。不如今天当着亲友的面,我送你一份自证清白的大礼。”

 

宴会厅的门被猛得拉开,一阵推搡的声音响起。我低下头,所有木屐的高跟一动不动。抬起眼,所有被擎在手里的清酒,香槟,苏打水一动不动。我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一个形销骨立的身影一动不动。鲜血污了那身破旧的衣服,苍白凹陷的脸颊像画布一般布满了青紫的淤痕,但他的眼睛里,却闪着熠熠的光芒,像锁住火焰的星星,蓬勃,明亮,热气腾腾。

 

恍恍惚惚间,我仿佛回到与程小时通电话的那一天。那时他对我说,他要去寻找太阳。或许他生来便要追光,一旦启程,就绝不回首。似乎他生来就肩负如此使命——要为这个国家的进步点燃星火,要为世间众生匡扶正义,一切都在命书里写定。

 

程小时忽然大笑起来,神采飞扬地睥睨着所有人,喊着——“山口,你到底还有什么可问的?”他的嘴角已经撕裂,每说一句就淌下一滴血,“别瞧不起人,陆光这种狼心狗肺的汉奸,同党,他也配?别用他污了中国人的名声……”

 

我的肺上似插了一把刀,呼吸尖锐地痛起来,我看着山口脸上的笑愈发骇人,声调如蛇般冰冷滑腻,“陆老板,这份大礼,如何。”

 

一把手枪被塞进陆光手里。我看着他咬紧牙关,嘴唇微微颤抖,眼角烧起绯红的流霞。或许因为他的心在这里摔碎了,流出鲜艳的血,灼烧他的眼睛。

 

催促的声音逐渐变得尖利,“陆老板,你怎么还不开枪?别让我怀疑你对帝国的忠心!”那双眼睛已经烧得像两团血海,他一言不发,抬起头凝视着山口,持枪的手动了一下。那一瞬间,我甚至觉得他枪口的方向即将掉转过来——

 

就在那一秒,一道嘶嘶哑哑的声音突然响起。

 

“陆光。”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程小时吸引过去,可那人的视线却始终停留在一个人身上。他们如此用力地对望着,好像要用目光把对方嵌进自己的血肉,变成心脏的一部分,于是每次呼吸都不单单是为了自己,于是他们便可超越生离死别地长相厮守。程小时顾不上逐渐模糊的眼帘,拼了命地睁大眼睛,仿佛在用全部气力承托他传递下来的生命嘱托。

 

陆光,余下的路,你要一个人走下去了。

 

 

 

 

听说人死之前,会看见自己的一生。程小时觉得,这是句真话。

 

他看见六岁那年,他偷溜进学堂听先生教书被人发现,狠狠打了一顿扔在腊月的冬夜里,那夜他第一次想起死这个字眼。

 

八岁那年,他莫名其妙被人捡回陆家,第一次吃上热乎的饭,睡上温暖的床。还遇见一个老成兮兮的小孩儿,总嫌他幼稚,不肯和他玩。

 

十岁那年,他第一次知道是陆光救了他。那个还没他大的小男孩站在他面前,问他想要什么。他说他想读书,陆光说好、陆家供你。

 

二十三岁那年,陆光要回家继承家业,把一袋子钱放在他手上,告诉他说,现在书念完了,你可以走了。他死活不肯,陆光就问他,你还想要什么?他回答,我想要你。

 

二十八岁那年,陆光要和日本高层合作,用商会为日本人效力,他们第一次吵了那么厉害的一场架,一个星期的冷战之后,陆光把他赶了出去。也是那一年,他遇见那群赤诚的伙伴,第一次看见这个国家辉煌的曙光。

 

三十二岁那年,他在整理情报时,偶然看见一份署名“陆光”的入党申请书,以及一些卧底和间谍的资料。他想,有朝一日,他们把日本人赶走的时候,一定会对彼此分享这个浪漫的秘密吧。

 

太阳总会升起,黎明终将到来。

 

他其实还有点想说的,程小时迷迷糊糊地想到。他想说哪怕他就这么走了也没有怨言,人生苦短不过几十载,能有段舒心日子,他觉得很值。

 

八岁那年,那个人一下就把他拉进阳光里,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温暖。

 

凭着这道温暖,他来人间一趟,已不虚此行。

 

挺好的。在意识将灭的最后,程小时想着,他尽全力想护住的那道光,还能继续闪耀下去。

 

山口愤怒地捡起不知怎样被程小时藏好的刀片,蜂拥上台的日本兵疯狂地堵住他颈上崩裂的伤口,扇着耳光想留住他的性命。我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流,恐惧也忘了,疯了似的挤进那群禽兽中间,用手死死护住他的头颅,他的嘴唇已经苍白得失去了最后一点血色,我把耳朵贴上去,想暖一暖他,恍惚间,我听到一阵窸窣的气音:

 

乔苓,别哭。

你知道吗,陆光,是个英雄。

 

 

 

 

 

 

 

我的挚友陆光,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尽管他的很多努力留在暗处,他的很多功绩不为人知。

 

尽管他一生都没能等来光明降临,但他从来都是一个向阳而生的人,无论什么黑暗都无法改变这一点。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他死后我方才明白的。他死的时候只有四十岁不到,所有人都觉得可惜。他曾经在刀尖滚爬,趟过血水,看似没有路走,却总能绝处逢生,而眼看战争即将结束,光明就要到来,他却倒在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中。


有人说他一时不慎,有人说他百密一疏。但我觉得,他是刻意为之。

 

得知他死讯的那个夜晚,我拿着我们五个人的黑白合照,再一次去到黄浦江边。头顶是银盘似的明月,兀自圆满着,像是天下人都在共享婵娟。如今我已经孑然一身,它却清清雅雅地在那里团圆,无情得好似那滔滔而去的江水。

 

陆光曾同我讲过,程小时和他约好了,等江上的军舰都离开之后,他们就要一起顺着黄浦江好好逛逛上海。可明明这上海还在,黄浦江也没有消失,他却不想看也不想体会了。或许因为他最爱的人已经远去,于是他自己一个人就没有在这人世间好好逛逛的心思了。他知道自己该做的都已经做了,一切已成定局,于是最后决定放纵一次。

 

这大概是他一生仅有的一次任性。

 

他的葬礼我没有参加,似乎只要这样,他就依然活在这个世界上,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和我步调一致地变老,看我们当年做过的梦一个一个变成现实。

 

似乎只要这样,我就不再是孤单一人。

 

 

 

 

 

很多很多年前,我曾在一个简陋的戏台上听到一句极美的唱腔。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都似这般付与断壁残垣。

 

百年不易的词,诉说着得失成败,朝代兴衰。家国天下的命运,世道苍生的风流云散……

 

一辈子这么长,良辰美景,赏心乐事,我又可与谁人说?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

 

陈年的河床上尸骸遍地,无人生还。

 

 

 

 

 

 

 

9.

 

我想你应该见过琥珀。

 

这是一种瞬间凝聚而又经千年历练,奇迹般形成的化石,光泽温润,仿佛穿越时空续放光彩。而所有能跨越时间长河的东西,人们都喜欢用它寓意永远。


我们同去买礼物的那天,程小时最终还是买下了那枚琥珀,送给了陆光。他们离开后,它辗转多次,最后到了我的手上。棕黄的透明松脂凝固时光,那些战火中的爱意和温存,和我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岁月,永远留在了这块小小的宝石里。

 

当年风华正茂之时,我与同窗读启蒙之书,受民主教诲,少年壮志,何其意气风发,时至今日,物是人非,可谓深恩负尽,死生师友。

 

命运待我不薄,予我半生繁华,但我终究不够幸运,故而半生零落萧索。昔年好友,如今只剩我一人留在世上,我等了大哥六十年,他也终究没有回来。

 

但你不要误会,我并不是替他们活下去。我们从来便在一起。

 

带着那张合影,我再一次踏上去往黄浦江边的路。几十年过去,上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战争离乱,仿佛只是这座城打了个盹,做了个不近情理的梦。曾经我们一起许下的愿望,如今正在一点一点变成现实。

 

 

而追逐太阳的伊卡洛斯,也都成为了永远燃烧的太阳。

 

头顶的天空辽阔,脚下的道路蜿蜒,一眼竟望不到尽头。几个学生模样的人从我身旁经过,笑闹声被风送出去好远。那场景如此熟悉,让我情不自禁回头去望。

 

一片浮光跃金中,他们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可即便我这样望过去,却再也看不到一星半点昔日的影子。光阴弹指,原来我已经独自在这条路上走了这么远、这么久。

 

幸好,在这一段孤独的长途跋涉中,我也有自己的发现。

 

太阳从地平线彼端升起,那么亮。

 

少年在五星红旗下宣誓,那么响。

 

 

还有更多,等到他朝某日重逢之时,我会笑着讲给你们听。

 

我开始期待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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